【新唐人2013年04月20日訊】(中央社記者陳偉婷台北20日電)內政部國家風景區收費標準規劃報告指出,國家公園收費預計未來每年總收益合計約新台幣2億7000萬元,預估明年元月實施。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22日邀內政部長李鴻源、交通部報告「我國國家公園、國家風景區維護工作及收費標準規劃」並備質詢。
據內政部送達立法院報告指出,目前國家公園僅墾丁國家公園的鵝鑾鼻公園與陽明山國家公園的陽明書屋有收費,尚有收費空間和必要,將選擇遊憩壓力大或投入建設成本較多地區優先收費。
初步規劃採差別收費,未滿18歲、軍警消人員、身心障礙及陪伴者、低收入戶者、65歲以上國民、國家公園志工、設籍國家公園所在里(直轄市)、鄉、鎮居民,採優待或免費;收費標準則團體票均為聯票,大客車3000元、中型客車1500元、小型車300元,個人票100元,據點聯票200至250元。
報告指出,墾丁國家公園優先收費據點為鵝鑾鼻公園、貓鼻頭公園、龍鑾潭自然中心3處;玉山國家公園以瓦拉米景觀步道、塔塔加遊憩區2處;陽明山國家公園則是陽明書院、菁山自然中心、天溪園、擎天崗、小油坑、冷水坑、二子坪、大屯自然公園等處。
至於太魯閣國家公園,將針對峽谷地區(台8線中橫公路太魯閣口至天祥間),包含燕子口、長春祠、砂卡礑區域;雪霸國家公園則規劃觀霧、雪見2處。
報告指出,金門國家公園收費與金門縣政府合作辦理,其餘台江、東沙環礁國家公園與壽山國家公園,因遊憩壓力較低或遊客以國人為主,列入中長期階段規劃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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