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基會驗在來米粉 米含量不足

【新唐人2013年04月01日訊】(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1日電)消費者文教基金會與上下游新聞市集聯袂公布抽驗29件米穀粉,其中11件在來米粉米含量全低於標示,並有4件米含量僅4成以下。

消基會今天召開「100%在來米蛋白質含量標示不實」記者會,公布抽驗11件在來米粉、13件糯米粉及5件蓬萊米粉,共計29件市售米穀粉的成份含量結果。

消基會說明,今年1月才與上下游新聞市集共同發布抽驗52件市售包裝米粉,高達45件米含量不足,並有39件米含量甚至不及20%;這次再發現,上述用於自製蘿蔔糕、碗粿、年糕、湯圓及麻糬等各式米食的米穀粉,也有米含量不足標示的問題出現。

消基會指出,依據衛生署公告「市售包裝食品中蛋白質、脂肪、碳水化合物、熱量、鈉之誤差允許範圍」規定,市售包裝食品蛋白質含量標示值的誤差允許範圍為正、負20%,故判斷基準為實測值低於標示值的80%或高於標示值的120%為不符合規定。

以純米製米穀粉依米所含蛋白質含量推算,每包樣品的蛋白質含量必須7%,考量可誤差正、負20%,所以蛋白質含量至少要5%。

消基會公布抽驗29件樣品的結果顯示,多達15件、過半樣品蛋白質含量不合標示值,其中11件為在來米粉、2件糯米粉、2件蓬萊米粉的蛋白質含量實測值約是每100公克0.5到5公克之間。

當中有4件在來米粉的蛋白質實測值甚至只有0.5%到2%之間,不足標示的誤差下限5%,等於一包產品的米含量僅占4成以下,但仍以市場上純米穀粉產品行情販售。

上下游新聞市集補充,其中11件在來米粉經中華穀類食品工業技術研究所顯微攝影發現,全出現不明澱粉,廠商應說明成分為何?以及是否為經化學修飾的食品添加物,以免消費者因體質不同,出現過敏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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