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3月01日訊】(中央社記者孫承武台北1日電)新制酒駕裁罰上路,警政署表示,首日各地警方裁罰違規案65件,另外移送法辦41件,合計106件。
警政署交通組公布今天中午12時以前各警察機關彙整數據。在違規的65件中,大多數是一般酒駕違規,有55件;另外「5年內2次以上酒駕違規」7件、「拒絕接受酒精濃度檢測」3件。
另外,移送法辦有41件。其中一般酒駕違規案30件,「5年內2次以上酒駕違規」11件。
依警政署統計,今年1月取締酒駕違規9016件,移送法辦3953件,酒駕肇事死亡人數36人;與去年同期相比,死亡人數減少4人,酒駕死亡人數呈現下降趨勢。
自3月1日起,新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規定,酒駕超過標準處1萬5000元以上、9萬元以下罰鍰,拒測或行經酒測攔檢點不依指示停車受檢者,處9萬元罰鍰。
由於新制酒駕取締更嚴,配合強力執法,警方預期將可有效遏阻酒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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