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分手囚禁女友 男緩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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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3年02月21日訊】(中央社記者王朝鈺新北市21日電)鄭姓男子不滿黃姓女友提出分手,涉嫌將她強押到住處,威脅「要讓妳死得很難看」。法院審理後,判他6月徒刑,緩刑3年。

新北地方法院今天公布的判決書指出,鄭男在民國100年12月24日晚間,不滿黃女不願到鄭男住處過夜,遂在當天晚間10時左右,到她工作地點,並在樓下打電話要求見面。

法院表示,黃女不堪男友騷擾於是下樓見面,兩人交談後一言不和,鄭男遂強行將她押上車帶往新北市板橋區住處。

判決書指出,兩人抵達鄭男住處,黃女拒絕下車並大聲喊叫,男友持磚頭威脅「妳再叫,就真的打妳」,黃女因心生恐懼只好就範。

法院指出,黃女隔天上午欲離開鄭男住處,但遭男友拒絕並拉扯頭髮,威脅「我要讓妳死得很難看,要傷害妳的家人」,將她拘禁在住處。

直到黃女在26日凌晨,向鄭男要求上廁所,趁他一時不查逃往樓梯間,跑到附近派出所求救,全案才揭露。

法院審理後,依私行拘禁罪,判鄭男有期徒刑6月,緩刑3年,得易科罰金,並在緩刑期間交付保護管束,且禁止和黃女任何接觸和聯絡,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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