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2月21日訊】(中央社記者葉素萍台北21日電)考試院會今天修正通過司法特考考試規則,司法特考四等考試法警類科,刪除分定男女錄取名額,但增列第二試體能測驗。
考選部指出,四等考試法警類科第二試體能測驗,實施心肺耐力測驗1200公尺跑走,及格標準,男性應考人為5分50秒以內,女性應考人為6分20秒以內。
考選部表示,實務上,從民國95年以來,法警類科用人機關就已經沒有分定男女錄取名額,早期法警,男性報考人數比較多,近年來,男女報考比率逐漸接近。
考選部說,法警考試從過去單純的筆試,增加體能測驗,而體測標準與國安情報人員特考、調查人員特考等標準都一樣。
考選部長董保城說,現在國家考試,有限制男女錄取比率,只剩下監獄官、監所管理員,因為現在監所有分男監、女監,基於對受刑人性別的尊重,報缺時仍有公告男女錄取名額。
董保城說,其他的國家考試,都沒有再男女限額,而是用體能來篩選,也是要讓考生「多練身體,不要只會考試」。
另外,考試院修正的司法特考考試規則也規定,三等、四等考試法院書記官類科,錄取人員電腦打字合格標準,於訓練期滿前,應經實務訓練機關公開測驗中文電腦打字每分鐘60字以上成績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