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2月20日訊】(中央社記者徐卉台北20日電)NCC今天公布「廣播電視壟斷防制與多元維護法」草案,並宣布「旺中案」條件未成就。回應媒改聲浪,也把手上的球交給旺中。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去年7月以3項附加條件通過「旺中併購中嘉案」,引發各界反媒體壟斷聲浪,媒改團體還發起遊行呼籲社會大眾關注此議題,並有多名學者要求NCC駁回「旺中案」。
NCC主委石世豪於去年8月上任,在就職典禮上明確表示「行政處分一旦出了原機關,就不會有任何改變」。
石世豪日後也不斷重申,已決議的確定個案,在沒有任何實質變動之下,確實沒有重審空間,而「旺中案」何時生效,就看旺中何時成就3項停止條件的要求。
而「旺中案」尚未落幕,「壹傳媒交易案」便隨之而來,去年10月壹傳媒宣布將出售台灣媒體業務,之後陸續證實買家包括中信金辜仲諒、台塑王文淵、旺中蔡衍明、龍巖李世聰、台灣產物保險李泰宏等5人,引起原本關注「旺中案」的學者、團體更加積極關切此類媒體併購議題。
「旺中案」、「壹傳媒交易案」也讓各界注意到台灣在媒體併購相關法規的缺乏,因此開始極力呼籲NCC制定相關管制方法,避免媒體集中化,言論來源受少數人掌控。
NCC經過好幾個月的資料收集、參考先進國家做法後,今天終於提出「廣播電視壟斷防制與多元維護法」草案,全面規範平面媒體水平整合、廣電媒體垂直整合與跨媒體廣電整合等。
石世豪今天說,草案通過後將上網公布,並行文行政院、立法院各黨團,同時發送關心反媒體壟斷的民間團體、機構與各大專院校相關科系,廣徵各界意見,草案預計6月送交立法院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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