紙媒廣電整合 收視2成將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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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3年02月20日訊】(中央社記者徐卉台北20日電)NCC主委石世豪今天表示,紙媒與廣電事業整合後,影響相當於電視頻道收視率達20%以上者,NCC將完全禁止其整合。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主委石世豪今天親自對外公布「廣播電視壟斷防制與多元維護法」草案,此草案專法全文共53條,對於廣電事業間及報業跨廣電事業之整合皆加以規範。

「廣播電視壟斷防制與多元維護法」草案中,有關跨媒體整合管制部分,明確訂出幾條「完全禁止結合」的絕對紅線。

根據草案,經營紙媒之事業與廣電事業整合,對公眾意見之整體影響,相當於電視頻道收視率達20%以上者,就認定其跨媒體壟斷之危險已具體化,將禁止其結合;整合對象為新聞頻道或製播新聞節目頻道,收視率達15%以上者,也禁止其整合。

草案也指出,廣電事業之整合,參與的事業或其關係人直接、間接控制的日報或週刊,合併計算其閱讀率達10%以上,NCC就不予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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