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1月30日訊】(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29日電)英商林克穎去年8月間持在台教美語的英籍白人友人的護照出境。台北地檢署查出林克穎出境當時穿長袖西裝,故意遮掩黝黑膚色,應是預謀潛逃。
檢方指出,台灣高等法院在去年7月26日依酒駕、過失致死及肇事逃逸判林克穎應執行4年有期徒刑,其中酒駕及過失致死部分確定,林克穎對肇逃部分提起上訴,案件還在最高法院審理期間,林克穎卻在8月8日以友人名義向旅行社訂下8月14日從桃園機場起飛,行經泰國曼谷,目的地為英國倫敦的單程機票1張。
根據監視器畫面顯示,林克穎當天穿長袖西裝有別於周圍其他遊客都是身穿短袖短褲,辦案人員研判他是故意遮掩黝黑膚色,確保持「白人護照」能闖關成功。
至於借護照的英籍男子「DAVID」在去年12月間向移民署等單位申請補發護照,移民署察覺有異,並未補發;檢方在去年9月執行林克穎發監無著後,查出林克穎是持DAVID護照直接出國,另簽分案件偵辦。
檢方今天傳喚當天查驗林克穎護照的移民署國境事務大隊游姓科員,他表示,因辦別能力差,「當下沒有認出來」。
檢察官另拘提DAVID到案,他否認提供護照給林克穎,辯稱不知道護照何時不見。檢方訊後認定DAVID犯嫌重大,將他責付移民署並限制出境,因他沒有護照,移民署會將他送到外國人收容中心,確保他日後隨傳隨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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