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1月15日訊】(中央社記者林孟汝台北15日電)針對監院糾正台電核二廠錨定螺栓斷裂事件處置不當,台電公司今天表示,未能第一時間對外界說明清楚,引起民眾疑慮,深自檢討。
監察院通過監察委員高鳳仙、趙昌平及陳永祥提案,糾正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監委表示,核二廠建廠時施工不慎,造成部分錨定螺栓損傷,台電品管人員卻沒及時發現缺失,後來又因施工環境不佳、錨定螺栓材質瑕疵,引發二號機1支、一號機7支錨定螺栓陸續產生裂紋或斷裂。
監委說,台電為修復這8支錨定螺栓,共花費新台幣1億8000餘萬元;且一號機啟動時間延後61天,台電調度其他電廠供電支應,多增發電運轉成本達62億2200萬元。
台電核能發言人蔡富豐表示,由於核電廠錨定螺栓斷裂是首例,以往沒有相關經驗,台電未能在第一時間對外說明清楚,減少民眾疑慮,已深自檢討。
他指出,台電公司在民國101年4月25日已將斷裂的錨定螺栓汰換修復,但因機組重啟動,需經管制單位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同意,啟動時間延後61天,並非台電所能控制。
蔡富豐說,核能安全是不能打折的,台電公司以嚴謹態度修復錨定螺栓,並全面檢測;事件發生後,台電已成立專案小組檢討,制定因應措施,以防萬一,希望可以將投入成本降至最低,產出最高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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