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價浮動機制 盼103年啟用

【新唐人2012年9月17日訊】(中央社記者林孟汝台北17日電)經濟部長施顏祥今天表示,電價浮動機制將接續第2階段電價調漲(民國102年10月1日)後執行,最快103年啟用。

施顏祥指出,民國97年在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對電價浮動機制(電價燃料條款機制)曾有附帶決議,規畫以某一年燃料成本當基數,每季和基期做比對,若幅度超過1%時,就進行調整。

他說,電價考量因素複雜,需要時間好好評估規畫,未來會透過「電價諮詢會」,作可長可久的規畫;目前傾向每季討論,但還沒有完全定下來。

至於新電價是否要預告一個月再實施,或某個比率內授權台電公司自行調整、或不調整,都可以再廣徵意見、充分討論。

經濟部能源局長歐嘉瑞表示,台電公司已將電價浮動機制修正草案送到能源局,基本上架構沒有變更,台電公司這次主要是試算電價浮動機制各個參數的成本變動,並提供調整的參考因素及注意事項建議。

他說,未來電價浮動機制除考量以上因素外,也會參酌國內外發展的情勢,及考量台電經營改善合理化的成本降低等因素。

施顏祥表示,到明年10月還有一段時間,大家可以冷靜下來,好好討論電價浮動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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