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6月27日訊】【《誰是新中國》題解】 誰是新中國?誰才是真正的新中國?是「中華民國」、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 如果是前者,何以在辛亥之後,又會出現長期的內亂和內憂?雖然能夠一再地戰勝形形色色專制勢力的反撲,統一了中國,捍衛了共和國統,贏得了偉大衛國戰爭的勝利,卻又慘敗在一九四五—一九四九的內戰之中。嗣後,竟能夠在臺灣完成向民主的全面過渡,使孫中山先生民主建國的理想得以實現…… 如果是後者,為何又在「革命」的名義之下,全面復辟專制制度,雖然迄無外患,更無內憂,卻造成「冤獄遍中華」這樣一個史無前例的悲慘局面,為漫長的中國專制制度,補上了中世歐洲「教政合一」式極權專制統治的血腥一課。待到風雨飄搖之時,亦只好重演西太后的「改革開放」,然而,其成就雖不能與清政府相提並論,其命運卻與清王朝一樣而不能免,其腐敗和腐爛,更為中國五千年歷史所未有……
(接上期)
四 中共為強化專制復辟統治而重新建立嚴酷的等級制度
中共重新劃分等級的手段,一是軟劃分,二是硬劃分。所謂軟劃分,即由中共從其復辟專制的需要出發,使整個社會在觀念上形成嶄新的等級觀念。文革前,其第一等級是中共黨員幹部,特別是黨的高級幹部。第二等級為非黨員幹部。第三等級是號稱領導階級的工人。第四等級為農民中的貧下中農。第五等級為知識分子。第六等級為小生意人。第七等級為無業游民。第八等級為階級敵人。八十年代中共實行改革開放后,因鄧小平曾一度鼓吹知識分子也是工人階級,故知識分子曾一度榮列第三等級。但隨著「八六學運」和「八九動亂」的爆發,其等級又有明顯下降的趨勢。相反,因小生意人即個體戶,在改革開放中的日漸「財大氣粗」,地位乃有明顯的躍升。特別是在出現了「官倒、權倒」為代表的大生意人以後,因其中一些官倒、官商和權商本人就是中共的高幹、老乾及其子弟,故他們在實際上已經成為今日中共權錢並擁的第一等級。原第八等級,蓋因右派平反摘帽,階級鬥爭已經抓而不靈,所以只剩下反革命和刑事犯罪分子(反革命罪一九九七年後改名為顛覆政府罪)。因反革命和所謂顛覆政府者在人民心中已經「變味」,甚至得人尊敬,如「六四」通緝犯等,所以中共對這一等級的製造,也就徒勞而無功。另外,因為犯罪分子獲釋后,按照中共不成文的制度,乃成為「勞改、勞教釋放犯」,已永入另冊,終生不再享有被錄用權,只能成為小生意人,做個體戶,因此,在八十年代以後,他們的等級也就要根據他們經商規模的大小,以及他們與中共當權人物的關係來確定。八九年後傳遍中國大陸的「十等人」歌謠,應該說是十分形象和十分準確地道出了當前中國大陸社會等級觀念的本相。【注四】
所謂硬劃分,是指中共通過建立嚴酷和嚴密的封建等級制度,所進行的社會等級和社會待遇劃分。其具體手段如下﹕
第一 重新劃定封建官僚等級 確立官本位
一 封建官本位的建立和健全
自一九四九年中共在北京建立政權,即開始實行所謂供給制。按照初步劃分的「革命等級」予以不同的供給。由於此路不通,遂實行工薪制,開始明確劃分幹部的級別,逐漸地建立了以官僚級別為準繩的「官本位」工薪制。工薪級別分為二十八級,十三級以上謂黨政高級幹部;十三級至十七級謂黨政中級幹部;十七級以下者謂普通幹部。高級幹部取工薪與供給相結合制,即除掉按級領薪外,其秘書、住房、汽車、電話等一切「革命消費」,均由國家供給,並有詳細的規定。工薪只作為其職務收入的象徵而已。五、六級以上的高級幹部,基本上已經能夠予取予求。中共最高統治集團成員,則能隨心所欲。文革初期被揭發出來的許多中央和地方高級幹部的豪華腐朽生活,曾叫普通幹部和民眾目瞪口獃。由毛澤東專職醫生李志綏所揭露出來的毛的腐化事實,較之在中共高層和大陸民間所流傳的「故事」,尚相去甚遠。
官僚級別一經劃定,即「全國通用,終生享用」。不僅退休之後仍享受原有的政治、經濟待遇,即特權,而且死後的追悼會與骨灰盒的安放,亦有明確的等級規定,訃告上則要明確指明生前所享有的官僚級別,哪怕是一個科級或股級幹部。如此常令無級無別的普通民眾笑恨難抑。與中國封建專制時代和君主專制時代相比,實有過之而無不及。
黨政以外的各行各業,也普遍分行業劃定了工薪級別。但只作工薪級別,而不含有其它任何政治級別和其它任何特殊待遇的意義,更無特殊的享受和需要。
新的等級制度,一方面隨著歲月的流逝而問題愈來愈多,一方面則在一九六六年文革開始后被「革」亂了套。文革中被打破的官僚等級,雖然在改革開放后立即得以恢復,並將十三級以上才作為高幹的規定,放寬到了十四級。然而,由於中共老幹部相繼「向馬克思報到」,新提拔的幹部日益增多,職別和級別的不統一已經愈來愈明顯,中共遂於八十年代中期以機構改革為名,一是將官僚等級(含工資級別)劃定為辦事員級,正副科長級,正副處長級,正副局(廳)長級,正副部長級,正副總理級和正副國家元首級。其中正副局級以上者為黨的高級幹部,明文規定享有不同等級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仍然取工資與供給相結合的制度;處級為中級幹部,視其實際許可權的大小,而予以一定的供給;科以下為一般幹部,其中有實權者,一樣敢多佔,也一樣敢多吃。改革期的中共各級領導幹部爭級別、鬧待遇的種種醜惡表演可謂無奇不有,實為古典小說《官場現形記》所揭露的晚清官場腐爛之風所不堪比,也不能比。
八十年代中期的「級別改革」,終於使「官本位」的嚴酷等級制度得以完善化,即將上述各級官僚級別作為「本位」,將自五十年代後期以來就沒有升過級、加過薪的教授、醫生、工程師,以及一切有社會公職者的工資級別,包括和尚與尼姑,均靠攏到官僚級別上,並由此劃定為﹕知識分子的最高工資級別,即正教授的最高工資待遇可以比照副廳級,以下按級類推。而今,隨著黨權更加膨脹,改革開放又為不受制約的權力大開了綠燈,因此,稍有職權者,不論科、處,廳、部級等,均能夠公款吃喝,公款旅遊,甚至「吃喝嫖賭都報銷」。而無職無權的知識分子,非屬於中共上層知識分子的教授專家,尤為一般工人農民,即一切僅靠工資吃飯和勞動吃飯的社會主要構成,就只能眼睜睜地看著他們「起高樓,宴賓客,樓卻塌不了」。其所造成的人心憤懣自不待言。中國大陸正在流行著的一首首生動深刻的民謠,已經成為歷史最有力和最生動的見證。
二 官本位成為在全社會劃分封建等級的嚴酷標準
中共為了讓官本位成為全社會唯一丈量森嚴等級的準繩,由是,企業始分為國營、集體、鄉鎮與個體四大類。其中國營分為一級二級三級等;集體分為大集體、小集體;鄉鎮企業有公營和公私聯營之分;個體則予以規模與範圍的限制。在改革開放之前,他們常常是被打擊的「投機倒把對象」,非但生計難保,有時連命也難保。改革開放之後,他們雖因「黨的政策象月亮、初一十五不一樣」而時起時落,卻在終於和腐敗官場有了千絲萬縷的聯繫之後,才熬到了可以作成大款和大個體戶,而今已經被稱做民營企業家的的非常歲月。
企業的級別雖如是劃分,但除掉八十年代以後的大小個體戶外,不論是各級國營,大小集體,還是鄉鎮企業,其領導者,均按國家的統一官本位按級拿錢,享受同級待遇。如地、市、縣級的書記、廠長,均能夠享受地、市、縣級待遇。至於級別外的佔有,則隨著中共改革的逐步「深化」而當然要「愈來愈往高處走」了。雖然工廠虧本,工人發不出工資,廠長書記非但工資分文不少,而且吃喝玩樂、出國考察照舊。即便是這一家工廠被他們搞垮了,他們仍會被調到另一家工廠去當廠長、做書記,照樣吃喝玩樂。
官本位的確立同樣給事業單位帶來了森嚴的等級標準。教育、衛生、科研、新聞、出版、文化、「群眾團體」,亦被全部按照官本位納入了官僚級別的體系之中。因此,中共事業單位的官僚們為升級和爭待遇,可謂機關算盡。中國大陸的許多學院和高等專科學校的書記及校長,為將自己從副廳級升上正廳級,乃使用各種辦法,包括用教育經費向上級主管行賄等,務使本院校改名為大學。中國作家協會為了能夠「復辟」到文革前的准部級單位,以與全國文聯平起平坐,竟指使它下屬各省的分會紛紛要求「升級」,終於在八十年代末被中共中央組織部批准為「副部級單位」。事成之後,其書記、副書記們與主席、副主席們,便紛紛慶賀自己的官僚級別隨之升了半級。「少數對文化不重視」的省委,因沒有為本省的作協升級,而使作家協會的官員們怨氣衝天。
第二 戶籍制與戶籍等級制
一 中共實行嚴密的戶籍制度
中共自一九四九年建政后實行了嚴格的戶籍制度,使中國大陸人民從此失去了遷徙與居住的自由。可以說,這是中共北京政權為強化專制極權統治之最為險辣的一著。因為戶口制加上糧票制度(糧票分為地市、省市和全國範圍內通用不等),再加上任何人外出,不論公、私,都必須持本單位或本地區黨政機構的介紹信(在農村,直至八十年代末期發放身份證之前,都必須由人民公社或生產大隊、以及後來的鄉政府開出介紹信),以說明自己的政治身份。否則,就會隨時有遭遇扣留或逮捕的危險。這就使得任何一個公民都失去了最起碼的人身自由。
二 中共實行嚴酷的戶籍等級制度
中共不僅實行戶籍制,而且實行嚴酷的戶籍等級制度。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境內,分城市戶口和農村戶口兩大類。在城市戶口中,尤以大城市戶口為最貴重,中小城市次之,縣鎮又次之。在農村戶口中,又分為吃商品糧者,如城郊菜農;和不吃商品糧者,如糧棉生產者。縣以下的城鎮里,又分吃商品糧的城鎮居民,為城鎮戶口;和不吃商品糧的城鎮居民,為農村戶口。然而,由於每年又要給予一定比例的「農轉非」指標,可以由農村戶口轉為城鎮戶口,於是,這些指標便成為縣以下各級官員的「專利」,直至成為縣市公安局的「錢袋」。時至今日,不僅億萬流民早已橫決大江南北,農民的不滿和反抗正在此起彼落,而且呼喚陳勝、吳廣的喊聲,早已震動「天聽」,深入人心。
第三 中共對國民進行分類等級劃分以實行層層「裂民」而治
中共建政后,即將中國大陸人民划為兩大範疇。一是人民內部,二是人民外部、即階級敵人。在人民內部,中共又將工人划為第一等,是為領導階級;農民划為第二等,是為同盟者。農民中又分為貧農、下中農和中農,屬人民內部。地主和富農划為階級敵人,是為專政對象。小生意人為第三等,是常常要進行改造的對象,其中改造不好者或在運動中成為打擊對象者,亦能當作敵我矛盾來處理。第四等為無業游民。在人民外部,即在敵人中,中共又將其划為地主、富農、反革命、壞分子和右派。其中反革命分子為最,現行反革命分子為最中之最。其餘為地、富、壞、右。在地、富、壞、右和歷史反革命中,又有改造好的和未改造好的之分。自然未改造好的又次之。但在地、富、反、壞、右和歷史反革命中,在押者,自不待說,勞改勞教釋放后,即為「勞改釋放犯」和「勞教釋放分子」。因此,地主、富農、反革命、壞分子和右派,即便是改造好的,也永遠不能改變身份,仍然是最底層,屬於永久性的專政對象。他們的配偶自然也要低人一等。他們的子女在一九七七年之前,絕大多數被剝奪了升學、招工、晉級的權力。至於參軍、入黨和「提干」,就不用說了。在政治鬆動期,他們當中極少數人尚能考取大學或被招工;在政治收緊期,則他們當中的任何人,成績和政治表現再好,也沒有可能考取大學或被招工,甚至連中學也「考」不取。在一九六四和一九六五年的歷次全國高考中,某省考區的前三名學生,俱因出身不好而概不錄取。農村地主、富農子女的處境就更為凄慘,女性尚有出嫁的可能,男性常常無人願嫁。中國大陸農村中,終身不能成家的地主、富農之子,比比皆是。
一九六六年文革開始后,人民內部的等級無大的變動,但人民外部的階級敵人猛增,故五種人,又變成了九種人,即增加了叛徒、特務、內奸和走資派。他們的子女亦分為「可以教育好的」,和「不可以教育好的」兩種。一九七八年至一九七九年,鄧小平為收拾人心,曾先為黨內叛徒、內奸、特務、走資派平反,後為「改造好的地、富、反、壞、右分子們」摘帽、改正。由是,地主、富農、反革命、壞分子和右派分子之人民外部等級,才逐漸消失。
總之,中共為實行專制復辟統治,而建立了中國數千年歷史所從未有過的嚴酷等級制度,又藉劃分等級為手段,製造人民之間的隔閡與仇恨,以進行「裂民而治」,或曰「分而治之」。中共雖然藉此而維繫了它的極權專制統治,但是,由這一森嚴等級所逼迫出來的人心覺醒與人民反叛,最終必將成為它覆亡的重大社會原因之一。
注 釋
【注四】 盛傳中國大陸的「十等人」民謠,版本甚多,此處僅錄出其中一種,歌詞為:一等公民是公僕,子孫三代都享福。二等公民是官倒,國內國外掙美鈔。三等公民是大款,買房買車買馬票。四等公民搞承包,吃喝嫖賭都報銷。五等公民大蓋帽,吃完原告吃被告。六等公民是記者,隔三差五吃油了。七等公民手術刀,打開肚皮要紅包。八等公民方向盤,上班下班都能撈。九等公民是教育,魷魚海參認不全。十等公民老百姓,學習雷鋒幹革命。此外還有大量形容中共腐爛幹部的歌謠,如:「吃飯基本靠請,喝酒基本靠送,工資基本不花,老婆基本不用」和「喝茅台三杯五杯不醉,打麻將三夜五夜不睡,收紅包三萬五萬不退,玩女人三個五個不累」等等。
(待續)
文章來源:黃花崗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