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文】最後的侮辱-蔣介石日記揭谜(十)

【新唐人2011年2月3日訊】

【黄花岗杂志編者按】雖然自蔣介石日記在美國開放閱讀以來,共產黨學者和國民黨學者猶如“趕集”似地穿梭在大陸、台灣和美國各地,他們的閱讀研究成果,更能夠在大陸和台灣通行無阻。但是,這篇文章,目前無論是在大陸和台灣都不能發表。本刊囿於這一實情,決定自本期起予以連載,請海內外的讀者給予關注。

作者:安長林 童瀟竹

第二篇《採訪錄》評點(下)(5)

看清蔣介石真面目的人

採訪錄

《人物週刊》:評價一個歷史人物最重要的標準是什麼?

×××:我的標準是:第一,看他的活動,是否推動社會生產力前進,有利於國家富強、經濟發展;第二,看他的文化政策,是不是能推動中國文化走向更高的層次;第三,看他的行動,他的政策是否對中華民族和中國老百姓有利。

點評﹕

中共學者的三條標準、也就是“三句大話”都對,但就是不能拿來評價共產黨。

但是我們為了說明問題,恰恰需要首先依照中共學者提出的這三大標準來評價一下共產黨,然後我們的話就好說了。

因為,第一條雖然符合馬克思主義關於“生產力和生產關係”的理論,但是所有的馬列黨國都在經濟上搞得一團糟,尤其是搞得民不聊生。剩下幾個不得不在維護專制權利的前提下推動經濟改良的,雖如歷史上任何一個專制政權的“保命改良”一樣,經濟有相對發展,但腐敗的成就,卻要比經濟發展的成就大了太多,結果便是黨國腐爛、民怨沸騰、好景不長。當然以中共為最。

第二條,中國共產黨的文化政策,在他奪權後的第一個三十年,就是用刺刀來遵循洋祖宗馬克思的教導,“要與中華的傳統文化作最徹底的決裂”,所以,便把舉世文明的中華文化,掃除、打倒、砸毀、焚燒、甚至挫骨楊灰而不能足。其中,要以中共發動的文化大革命為破壞最烈,舉世聞名。後三十年,中共仍然要在反對“資產階級自由化”和“西方資產階級意識形態”的旗號下,在思想上堅守馬克思主義,在行動上則推行了一場人類“極端腐朽文化”的大泛濫,不但陳渣泛起,而且推陳出“新”;不僅毒化了中華民族的文化,而且毒化了整個社會,毒害了整整幾代中國人。以至於當今之際,連一個人事未萌的小女孩,都能夠運用胡錦濤的所謂“科學發展觀”,在大庭廣眾之下,將什麼是“二奶”、什麼是“三姐”、什麼是“小密”、什麼是“過夜客”、什麼是“鐘點工”,“科學地”解說得頭頭是道,臉不紅,心不跳,大言而昭昭……。而不論是奪權後的前三十年,還是奪權後的後三十年,由中共製造的文化,也全都是假文化。因為,前三十年盡是必須為中共大搞階級鬥爭服務的假學術、假文學和假文藝,後三十年則是必須為中共專制改良服務的半真半假的假學術、假文學和假文藝,其前後均全方位地佔領在中國的全部文化市場上,其勢總是如日中天,就象這位專賣假史或半真半假歷史的中共著名權威學者一樣。中國的文化在中共文化政策六十年的燒殺、毒化下,已經完全變成由前蘇聯“馬列文化”和當代中共沒落文化所共同製造出來的,具有全部共產黨特色的“黨文化”了。

第三條,可以一言以蔽之,六十年來,中共的行動和中共的政策,其絕大部分,非但對中華民族和中國老百姓無利,而且禍害無窮。這還需要再加以說明嗎?看看當前中共專制改良即“改革開放”的鼎盛時期,中國普通老百姓在精神和生活兩個方面的痛苦和磨難,就足夠了!去歲一年之內,人民被迫反抗中共暴政的所謂“群體事件”就有十五萬起,比辛亥革命爆發前一年(1910)的滿清,竟然高出了上千倍!就不說中共奪權後前三十年間被中共逼死、害死和處死的“八千萬中華冤鬼”了……

如果必須依照中共學者的這三條標準來總論中共的一生“九十年”(1920-2010),則第一個三十年,是為中共禍亂中華的三十年,並因此而葬送了“民國的四月天”;第二個三十年,則是中共“殘民以極”的三十年,且將中國大陸人民真正逼進了“水深火熱”之中;第三個三十年便是“毒害中華”的三十年,中共不僅逼迫幾代中國人將自己的心靈扭曲了,而且將整個中國就要逼向硝煙四起和四分五裂的境地……

難道這不是歷史的真實和今日的現狀嗎?如若不是,那中共如何竟會連“後事”都已經開始准備起來了呢?(註十一)

中共學者提出的這三條評價歷史人物的標準,本是用來回答記者要他評價蔣介石的。我們之所以先借用過來“評價”一下共產黨,當然是因為在“馬恩列斯毛鄧江胡”的馬家祠堂里,與“馬恩列斯”一脈相承的“毛鄧江胡”――這四個已死和未死的歷史人物,倘若要評價起來,自然也是要符合這位中共學者所頒布的“三大標準”的。所以,我們才會首先依據這三大標準,將他們明明白白地評價了一番,然後再來看看,這位著名的和權威的中共學者,到底會怎樣依照如此的三大標準,來評價他的研究對象蔣介石,也好作一個比照。如此,我們也就不算是“走題”了。(待續)

註釋

註十一:最近中共中央召開會議,討論一旦中國發生動亂將如何處理黨的歷史檔案問題,見各大網站報導。

楊天石《找尋真實的蔣介石》(山西人民出版社 2008年5月出版。編者注)

(轉自《黃花崗雜誌》第3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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