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09年2月5日訊】(自由亞洲電臺特約記者喬龍的採訪報導)中國地方政府在處理毒奶粉善後工作時,弊端重重、錯漏百出,官員除了瞞報、漏報結石患兒,連手術費都要受害者自理,更有地方官員將動過手術、摘除腎臟的嬰兒,按照按輕患者的賠償標準給予兩千元了事。多位毒奶粉受害者家屬星期三對本台投訴他們各自的遭遇,還有家長投訴當局拒賠四毫米以下的結石嬰兒。
大陸毒奶粉事件的善後處理,關乎數十萬受害者家庭及他們孩子的健康和未來,而大陸地方官員在應對腎結石受害者家屬的追問時,採取的卻是敷衍策略。
江蘇泗陽縣高渡鎮曹嘴村的農民劉海星期三對本台表示,他的兩名孩子都查出腎結石,三鹿事件後,曾在當地登記了結石嬰兒的病例及個人資料,但當地衛生局將他們遺漏並拒絕“補報”:“打電話到縣、市、省三級(醫療部門),他們都說不可以補報,我說當時怎麼會漏報的呢,他們說‘不清楚’,還有跟我們住在不到五百米,有一個寶寶也是漏報的”。
在外地打工的劉海表示,三鹿事件發生後,他的兩個孩子查出腎結石,便到鄉衛生院登記了。春節回家,聽說政府公佈了賠償方案,但他的兩個孩子均不在賠償名單之列。於是致電衛生局和工商局,當局除了拒絕“補報”更說“四毫米以下拒絕賠償”。“說什麼小孩子結石太小,沒有達到賠償的標準,泗陽縣衛生局的人說四毫米以下不賠。但是沒有達到四毫米的,我們村上的都賠了。他還說衛生部下來一份文件,我說我要看到這份檔我才認同,他說沒有,又說沒有”。
劉海認為,賠償他四千元不重要,他要爭取的是他孩子未來的治療費用,劉先生的兩個孩子因為飲用雅士力奶粉,導致腎結石。
如果是官員因工作失誤造成漏報,結石嬰兒的資料倘若得到及時更正,尚可理解;那麼,明知結石嬰兒動過手術,卻不按相關賠償規定進行補償,又如何讓人理解?安徽亳州居民苗亞峰的兩歲大嬰兒因飲用三鹿奶粉,出現腎衰竭,不但醫院拒絕為孩子提供免費治療,而且衛生局僅以輕患者的賠償標準給予兩千元賠償。苗先生表示:“在我們市醫院看的,因為腎已經壞掉了,由院長簽字、蓋章,趕到我們的省(醫院)裏面,當時去的時候是免費的,最後牽涉到手術了,他們說不負責手術費,只負責手術以外的,我們就自費了,通知去領錢(奶企賠償)嘛,給了兩千元”。
苗亞峰表示,當地衛生局對他說,因為上報的時候她的孩子還沒有動手術,因此按輕患者上報,衛生局要他重新補報,雖然事後重新登記,但一直沒有下文。
苗亞峰的孩子在去年11月27號,在安徽醫科大學第二附屬醫院做切除腎臟手術,在給女兒看病期間,花去數萬元人民幣,但他最痛苦是女兒的腎被切除。苗亞峰還表示,同時動手術的有多名結石嬰兒,該醫院都要求家長自費。
還有一位河北的結石嬰兒鄭雅元,2歲半,去年9月15號在邯鄲市第二醫院檢查出雙腎結石0.5和0.3釐米,結果給醫院漏報,也不在賠償名單內。
根據國家賠償方案,腎結石死亡嬰兒賠償20萬,重症賠償3萬到5萬元,普通症狀賠償2000元。
中國衛生部的高官雖然在三鹿事件後公開表示,對因毒奶粉引起的腎結石嬰兒提供免費治療,但事實上在具體執行時預設了很多先決條件,比如,這項計畫並不包括三鹿事件之前已經因三鹿奶粉患腎結石的嬰兒。重慶一名腎結石嬰兒的母親翁忠蘭表示,她的孩子因喝三鹿奶粉患腎結石多年,並做過手術,當局對他明確表示,不會賠償:“他是腎結石、尿結石,在重慶附屬兒童醫院動過手術,當時我去報的時候,他說,我們這個(孩子)是在08年,奶粉還沒有曝光的時候,他說之前的事,他們沒有辦法去(上報),衛生局不承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