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迫害致死法輪功學員 遺体器官遭摘取

【新唐人】根据法輪功人權報告披露,法輪功學員在關押期間被酷刑致死的遺体上,發現有不明來歷的血洞、刀口,有的遺体未經家屬同意被解剖;有的死者体內器官被摘除并且非法出售。3月10日「勞改基金會」負責人吳弘達接受本台記者電話采訪表示:移植死囚器官違反人權与道德。

黑龍江省44歲的法輪功學員王斌于2000年9月24日被大慶男子勞教所警察馮喜等毆打致死。遺体放在大慶人民醫院太平間里,心臟、大腦被剖出。王斌的遺体傷痕累累。

創辦「勞改基金會」、曾被中共關押勞改營達19年的吳弘達,掌握了許多中共移殖販賣死刑犯器官的證据。

吳弘達:“我也問美國醫生,或日本醫生,說,這樣的器官來源你們愿不愿意做這個手術呢?他們說我們不能做,違反人的道德、違反醫學的道德,可是中國的醫生都在做,這就是今天中國的現狀,它的道德水准?!他的人權觀念?!”

曾被關進廣州白云區戒毒所的一名男士透露,2001年他親眼看見几個吸毒犯毆打法輪功學員,戒毒所的醫生在一旁看著說:“不要打腰部,腰子(腎)有用。”

33歲的哈爾濱法輪功學員任鵬武,2001年2月被關押於呼蘭縣第二看守所,5天后死亡。警察未經家屬同意將任鵬武身体從咽喉處至小便處,所有身体器官全部摘除,然后強行火化。

河北石家庄的左志剛,男,33歲, 2001年5月30日,遭石家庄橋西區公安分局刑訊逼供,當天死亡。尸体傷痕累累,在腰部背后有兩個方形的大傷口。

因為近日瀋陽蘇家屯集中營事件曝光,有失去聯系或下落不明的法輪功學員家屬擔心中共已經對失蹤的學員下手,摘取了他們的器官販賣,遺体也已遭火化。

新唐人記者周平 特約記者俞珊 采訪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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