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13岁男生杀害8岁女童案:嫌犯曾遭霸凌仇恨女性

【新唐人北京时间2024年06月26日讯】甘肃省一名13岁男生杀害一名8岁女童案今开庭。受害者家人透露,凶嫌曾侮辱尸体,手段凶残令人震惊。嫌犯亲友则披露,凶手本人曾遭校园霸凌,加上其常被母亲打骂,导致其性情变异并仇恨女性。

当地时间6月26日下午3点,甘肃13岁男孩杀害8岁女童案在陇西县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是中国刑事责任年龄下调后,经最高检核准追诉的一起未成年杀人案,陆媒在开庭前夕采访了受害者及凶嫌双方的家人或亲友,披露了更多惊人的案情细节。

据《哈尔滨日报》报导,此案发生于2022年9月25日,受害人是甘肃定西通渭县某村年仅8岁的女童小花(化名),嫌犯是其邻居家的男孩小朗,案发时小朗已满13岁。小花的父亲龚某某在开庭前受访时告诉陆媒,小花的遗体被发现时,身上有多处被凶手用刀划刺的伤口,孩子的裤子被脱到了脚踝処,在小花死后,凶手侮辱了被害人的遗体。

龚某某认为,未成年人犯罪,其家长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但案发后,小朗的父母就带着他们的小儿子离开了村子,“我现在就想给孩子讨个公道,必须严惩凶手”。

据《刑事附带民事起诉书》指控,本案中,嫌犯小朗提前预备了犯罪工具,然后将小花骗至荒地中残忍杀害,又对尸体进行划刺、侮辱,“犯罪手段极其残忍”,且至今没有悔罪。故建议法庭追究其故意杀人罪的刑事责任并“从重处罚”,建议对其判处无期徒刑。

另外,因小朗是未成年人,其父母兼法定监护人牛某某、陈某某,应对小朗所实施的侵权行为承担赔偿责任。

此前,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苏明月曾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根据相关法律,未成年人不适用死刑,若构成重罪且情节极其恶劣,最高可被判处无期徒刑,送入未成年人管教所服刑。

这起案件性质恶劣引起了社会轰动,媒体采访了被害人及行凶者双方的家人或亲友,披露了详细案情。

综合陆媒报导,小花父母已离婚且长期不在孩子身边,她成了由爷爷奶奶照顾的留守儿童。事发前2天,小朗两度上门邀小花出去玩,但小花没去。案发当天中午,乘小花爷爷在房子一侧晒农作物,小朗哄骗小花离开了家,往山坡上树林走去。

小花家门口的监控视频显示,小花先和小朗在一块空地上玩耍了一会儿,然后离开了监控区域。大约中午2点,监控拍到小朗双手揣在裤兜里原路返回,却不见小花的踪影。

爷爷发现小花失踪后,告知其他亲戚和村民一起帮忙找孩子,稍晚有村民在小花家林地里发现了小花的尸体。而据小朗的玩伴小飞讲述,案发后,小朗回到村里买了一瓶啤酒,一边喝啤酒一边在学校打篮球,直到上晚自习时被警方带走。

案情资料显示,案发前,小朗事先准备了水果刀、刀片、一次性手套、塑料绳等作案工具预先放置小花家林地内,之后按计划将小花骗到了林地并将其杀害。

许多村民则告诉陆媒,小朗发育比其他孩子快一点,身高已超一米七。很多受访者都提到,小朗的父母爱吵架,家庭不和睦。

小花的父亲龚某某则告诉媒体,案发后他了解到,小朗因常被母亲打骂而产生了仇恨女性、杀女性泄气的犯罪动机。小朗预谋杀害的对象包括他自己的妈妈、成绩好的同学等人,但最终将目标锁定在了小花身上。

小朗妈妈陈女士在接受陆媒采访是则哭诉说,小朗在案发前曾遭校园欺凌,被同学叫到学校的厕所里逼吃大便,老师曾处理过霸凌小朗的学生。

小朗的玩伴小飞也证实说,小朗曾被班上3个同学欺负,被人喂过大便。

小朗的母亲陈女士则称,自己比较看重孩子的学习成绩,看到小朗写作业不积极,就经常通过打骂的方式“教育”他。陈女士说,孩子读初中后,经常身上、脸上带着伤口回家,问他咋了,他却回答“好着呢”,什么也不跟父母说。

(记者竺颖综合报导/责任编辑:林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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