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貿爭議 江宜樺328記者會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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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4年03月28日訊】針對最近服貿爭議所引起的一些社會抗爭,行政院長江宜樺今天在行政院召開記者會,回應外界對兩岸服務貿易協議的疑慮,全文如下:

今天記者會主要是來向大家報告,針對最近服貿爭議所引起的一些社會抗爭,行政院最近的一些看法。

各位都知道,從3月18日有反服貿的團體、尤其裡面有很多學生所構成的群眾占領立法院議場,至今已經第11天,目前反服貿的抗爭仍未落幕,因此社會各界都十分憂慮,因為國會運轉已經中斷了11天。在這段時間,執政團隊也積極透過各種方式,希望與抗爭的群眾進行溝通對話,讓這樣的抗爭早日落幕。這其中的努力包括,上週六(3/22)下午,我本人親自前往立法院院區外的現場,試圖跟帶領學生的青年領袖見面。另外,3月23日早上,總統親自舉行記者會,把政府對於服貿的利弊及看法做了相當清楚的闡述。

我們很遺憾的是,3月23日晚上仍發生群眾內部對運動路線有所爭執,其中部分比較激進的核心領導,率領民眾要來攻佔行政院。這樣的不幸發生後,社會大眾都感到十分痛心,因為當天晚上群眾試圖要占領行政院,行政院必須請警方強制驅離,有警、民都受到傷害,根據警政署兩天前統計,有174名警、民受傷,其中警察受傷的人數比民眾更多。對於這樣失控的抗爭行為,以及後續不得不採取的驅離作為,感到十分遺憾。

雖然發生這一起震驚社會的事件,但是政府仍持續釋出善意,我們除了看到在立法院這邊,由王院長密集召集朝野協商,希望能尋求突破之外;行政部門方面,則由總統府發出正式聲明,願意邀請學生代表到總統府坐下來對談。我們希望用和平理性方式,讓大家關切的問題得到圓滿的解答。

但這幾天,學生運動決策核心似乎還沒有答應總統府的邀請,反而在昨天下午,學生領袖提出新的四項訴求,要求政府必須先行答應才願意坐下來協商。這四項訴求,根據媒體報導,包括退回服貿協議、兩岸協議監督的法制化,並且在法制化之後才能進行服貿審查、召開公民憲政會議,以及要求所有朝野立委簽署承諾書。

進一步地,昨天學運團體的決策核心也發起公開號召,希望有更多民眾,在這個星期天(3/30)下午到凱達格蘭大道進行反服貿示威遊行。針對這個最新的局勢發展,我們的看法是:政府尊重每一個民眾或公民團體表達意見的權利,因為這是民主社會應該保障人民的自由,但我們也呼籲這樣的街頭活動,在表達意見的過程中,大家要秉持民主、理性、平和的原則,這是台灣多年來經過許多民主化運動後,大家所獲得最寶貴的心得跟共同的規範。我們非常不希望在大規模群眾運動中,發生任何失控或失序行為,甚至因為意外失控造成一些我們不樂見的暴力衝突或流血場面。

為了要儘量讓這樣的抗議活動跟遊行順利舉行跟落幕,我們會責成內政部警政署及台北市警察局,讓警察同仁在執行及維護集會遊行的相關法規及權利時,務必非常節制,讓遊行活動不要被刺激,能夠在平和的狀況下完成,當然我們也要呼籲號召這樣的群眾運動及學運的決策核心,必須負起社會責任,如果要把這麼多的群眾號召到凱達格蘭大道進行抗爭的話,同樣的必須要負責地讓活動依計畫和平落幕,這樣才是一個民主社會公民團體應該展現的風度及能力。

第二點要向大家報告的是,這兩天我們看到許多反對服貿或支持服貿的團體,在網路及其他的公共領域裡不斷地交換意見,這本身是件好事,但我們也看到在討論爭議的過程中,有些人提到暴力的角色,似乎有一些比較激進主張民主的人士,認為暴力的出現及使用,在一個很弔詭的意義下是促成民主進展必要的元素。在此,我們必須表達對這樣說法或想法的憂慮,我們要重申,台灣經歷幾十年的民主化過程中,始終追求的就是用和平取代暴力,儘管有許多主張激進民主的人認為,暴力才是解決問題的方法,但我相信全國絕大多數的民眾,都不樂見我們民主化過程中,看到暴力行為被鼓勵。暴力行為當然要嚴加防範,包括政府機關約束自己的警察同仁,不得任意使用暴力,同時,抗議的群眾也不該對執法人員使用暴力,民眾彼此更不能因為意見不和爭論不下而使用暴力。暴力只會讓社會更加動盪,讓原本好不容易凝聚的共識為之淪喪,所以我們要非常嚴肅地、鄭重地呼籲所有參加公民活動或表達意見者,一定要秉持和平理性的原則。

事實上,台灣是一個多元社會,大家也知道所謂多元社會的意思,就是對於每件事情,我們都有不太一樣的價值觀或判斷,當大家對於同樣一件公共政策,有人贊成、有人反對的時候,我們所要做的事情就是儘量按照民主機制,用理性討論的方法來尋求共識,即使最後沒有辦法獲得共識,我們也只能依民主的遊戲規則做成最後的決定。在這過程中,沒有一個個人或團體可以宣稱,他們的意見代表全民意見,當然也沒有任何一個人可以主張,自己的看法是唯一的真理,而要求爭論中的對方一定要接受,否則就指控對方為邪惡或不正義。

事實上,整個民主的精神,我們一直都認為,是在大家能夠清楚地表達各自的意見之後,在協商的過程裡面,能夠各讓一步,而不是完全堅持己見,只有在很多重要的問題或是公共政策上能夠各讓一步,才能夠看到整個轉換的契機,而很多很多沉默的社會大眾,其實期待的就是這種激烈爭辯的各方都能夠各讓一步,並且讓事情獲得和平的共識,或是解決方案的可能,也正是基於這樣的理解跟認知,所以讓我們回到服貿這個議題的時候,我要向各位報告的是,最近雖然我們的爭議還沒有完全的結束,但是我們也已經看到了若干各讓一步的跡象,包括昨天執政黨的黨團大會已經做成一個決議,針對社會所最關切的服貿協議,是不是應該要考慮讓它退回委員會去重新進行逐條的審議,以及逐條的表決。

我們也知道,做成這樣的決議,是因為在立法院的公報紀錄上面,對之前委員會所做出的一些主席宣示的決議認為有記載不夠明確的瑕疵。對於執政黨的黨團願意讓這一步來避免程序上的瑕疵造成的爭議,與尋求社會上最大的公約數,讓整個服貿協議能夠回到某一個發生爭議前的原點,我們基本上,對於這樣的決議是敬表支持的,我們也非常希望,在已經做出這樣一個重要讓步的情況之下,能夠平息社會大眾對於過去程序瑕疵的批評,補足程序正義,但是對於服貿這個有利於台灣未來經濟發展以及生存發展的重要協議,我們希望它能夠在回到委員會之後,獲得實質的、理性的逐條審議跟表決。

最後一點是社會大眾的另一個關注焦點,是關於兩岸協議的監督機制是不是應該法制化的問題。我們在之前的記者會以及其他的公開場合也向社會大眾說明,在最早的時候,我們並沒有一套監督兩岸簽署協議的溝通的標準程序,但是,執政黨黨團在2月19日左右,已經提出了一個四階段的溝通機制,要求行政部門對於任何一個兩岸的協議,必須在四個不同的階段,都要接受社會大眾,尤其是國會的監督。這四個階段分別是:第一個階段,協議的議題形成階段,那就是兩會在討論哪一些事情要談的階段;第二個階段是業務溝通的階段,就是當我方確定哪一些議題準備要跟對方談判的時候,我們的相關部會以及海陸兩會,應該要進行什麼樣的準備;第三個階段是協議簽署前的階段,這裡面包括非常綿密的、要向國會報告,我們所打算要簽署的協議的主要內容,向相關的團體以及社會大眾去說明,政府打算要簽署的協議的方向,以及最後第四個階段,就是在協議簽署之後,在還沒有生效之前,我們仍然必須要繼續地把協議簽署前不便透露的一些細節,在協議簽署之後,向社會大眾做非常詳盡的說明。

這樣的一種溝通或者是接受監督的程序,包含行政部門自己內部的溝通,行政與立法之間的互動跟接受國會的監督,包括對相關團體的溝通,以及對社會大眾的說明,我們也知道這樣的一種溝通的程序,其實在立法院的階段會牽涉到兩岸協議究竟應該是要透過立法的方式或透過核備的方式而有所不同。根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的規定,在第五條裡面,我們已經針對,只要是涉及到法律的修正或是新法律的制訂的話,就一定要送到國會來審議,但是如果說協議簽署的內容,沒有涉及到法律的修正或制訂的話,就是送立法院來備查。那麼,根據這樣的一個分野跟法律的規定,原本兩岸的服務貿易協議,因為它並沒有牽涉到法律的修正與制訂,所以並不需要以審議的方式,或者是另外再針對這樣的情況去立法。但是同樣的,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也給我們一個原則性的指導,讓我們可以在這個原則之下,去制訂不管是行政方面的命令,或者是法規命令。

有鑑於最近社會各界對於服貿協議的高度關切,工商團體也好,法政學界也好,許多人都呼籲我們應該把之前執政黨團所提出來的四階段的監督機制法制化,如果法制化的話,可以進一步地消除社會大眾對於兩岸協議可能的疑慮,由於這樣的呼籲有它的正當性跟值得考量的地方,因此我們行政部門,對於協議機制、監督機制的法制化,我們基本上抱持開放的態度,那麼接下來,我們會跟黨團來密切地配合,看看在朝野協商的過程裡面,對於兩岸協議監督機制的法制化,究竟要用什麼樣的具體的方式來落實,只要大家有這個共識的話,我一定會責成主管機關陸委會,配合法制單位,儘速把應該法制化的文件擬訂出來,作為未來兩岸協議監督更明確的依據。

最後,我要跟各位媒體朋友以及社會大眾說明的是,服貿協議在最近引起國人高度的重視,許多原本並不知道服貿協議是什麼的人,以及並不清楚服貿協議對台灣未來的經濟發展有什麼重要性的民眾,都開始主動地想要獲得這一方面的資訊,也主動地跟自己的朋友、鄰居、同事,來討論這一方面的問題。我們看到這樣的一種風氣,其實感到非常的欣慰、高興,因為國家的公共政策本來就是希望我們所有的公民大眾都樂於去了解跟討論,行政部門過去雖然制定了一些關於服貿協議的相關文宣或政策說明,但是也許當時大家的疑慮並沒有那麼多,興趣沒有那麼大,也可能因為行政部門所製作的文宣比較沒有辦法引起一般民眾的興趣,所以公開討論的幅度跟程度並不是很充分,但是現在既然有這麼多的國人對這樣的協議內容有興趣,因此我昨天在行政院院會也有交代我們全體的部會,不只是經濟部跟陸委會,都要利用這個難得的機會,好好地跟全國民眾溝通說明。

事實上,兩岸服貿協議不怕檢驗,也歡迎溝通,我們絕對是以開誠布公的方式,希望大家能夠真正地了解服貿協議的內涵,以及對於台灣的利弊得失,只有在這種溝通的基礎之下,所獲得的公共政策的推動才是具有民主基礎的公共政策。我相信這樣經過審議過程的民主,才是大家所共同期待的民主,而不是以其他的方式,去用激情的方式或喊口號的方式所獲得的民主。我們行政部門有許多還可以繼續努力的地方,我們一定會盡我們的力量。以上是我們對於最近服貿一些事情的相關說明,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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