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园机捷案 交通部:照合约走

【新唐人2013年05月13日讯】(中央社记者温贵香台北13日电)交通部政务次长陈纯敬今天针对桃园机场捷运延宕一案表示,一切照合约走,只要逾越工期就罚款。

针对桃园机场捷运延宕,机电主承包商日本丸红公司日前发表声明,指所有工期延迟都不可归责于丸红。陈纯敬上午列席立法院交通委员会审查公路法相关条文修正草案前受访做了以上表示。

陈纯敬说,丸红是民国95年2月27日开工,工期只有5年,应该在民国100年2月26日完工,之所以展延到民国102年10月16日,是因为物价上涨,土建招标作业不顺利而延后。

他并说,有些变更计划非归咎于丸红因素都已经排除才会展延工期到民国102年10月16日,但现在发现丸红公司今年10月16日根本做不完,经评估后,必须展延2年到民国104年12月底才能完工。

陈纯敬说,不可归咎丸红因素都已经排除也展延工期,承包商总不会承认自己的错误,这是人之常情。他并说,只要逾越工期就会课以罚款,照合约走,不会受影响。

交通部高速铁路工程局8日召开记者会,公布机场捷运通车时程要延到民国104年底,比预定时程再晚2年。高铁局指延宕主要是机电包商丸红公司与下包商的争议,及电缆龟裂须全部抽换。丸红10日声明高铁局的说法与丸红的认知有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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