拦路之狼落网 羁押禁见

【新唐人2012年11月06日讯】(中央社记者陈淑芬台中6日电)花莲警方今天逮捕通缉犯“拦路之狼”邱姓男子。台中地检署晚间以他涉重罪、有串证之虞,向法院声请羁押禁见获准。

邱男因涉台中地区机车抢夺案及公共危险等罪,台中地方法院在今年6月间判处徒刑1年,又因涉及妨害性自主等案,分别被台中地检署及台中地院通缉在案。

另外,邱姓男子曾在大台北地区犯下多件性侵案,今年出狱,依法应向苗栗县警局妇幼队报到,今年5月间失联,经苗栗地检署在10月发布通缉。

花莲县警察局吉安分局接获线报,今天凌晨在花莲县寿丰乡山区逮捕邱男,邱男指因身负多件刑案,不敢向警方报到,才藏匿山间,以打零工维生。

花莲警方将邱男解送台中地检署,检方晚间复讯后,以邱男涉嫌重罪,且有串供之虞,向台中地院声请羁押禁见,地院漏夜开庭审理,裁定羁押禁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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