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科减振案 谢清志更一审无罪

【新唐人2012年7月11日讯】(中央社记者张荣祥台南11日电)喧腾一时的南科高铁轨道减振案,已缠讼5年多,前国科会副主委谢清志被控图利,一、二审均获判无罪,台南高分院更一审今天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全案仍可上诉。

台南地检署认定谢清志涉嫌护航鸿华联合科技,协助取得南科高铁减振案工程,使鸿华联合科技获利新台币34亿元,南检民国95年12月以全案触犯贪污治罪条例起诉谢清志。

台南地方法院民国97年7月间判决谢清志无罪;全案上诉到台湾高等法院台南分院,台南高分院99年6月驳回检方上诉,仍判无罪。

二审合议庭认为,没有证据足以认定谢清志泄露或交付减振工程招标文件草案给包商,或配合更改工程招标方式。

案经检方上诉,最高法院发回更审,台南高分院今天仍判决谢清志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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