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年前杀警案 李得阳判无期

【新唐人2012年3月1日讯】(中央社记者黄意涵台北1日电)前台北县刑警林安顺15年前遭枪击致死,原获判无罪定谳的李得阳后遭认定杀警,全案发回再更一审。台湾高等法院今天判李得阳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全案还可上诉。

林安顺15年前在警匪枪战中殉职,当时检察官起诉李得阳、陈达民共同杀人,一审遭判死刑的李得阳9年前改判无罪,并因检察官未上诉,无罪确定。但法官在审理陈达民时,认定杀林安顺的是李得阳。高检署前年声请再审获准,就李得阳部分重新审理。

高院去年5月间再审,判李得阳无期徒刑。但最高法院去年9月认为部分枪击疑点仍未厘清,将案件发回再更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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