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镇干部轮奸14岁幼女 网民愤慨

【新唐人2011年12月2日讯】(新唐人综合报导)最近,略阳县街头巷尾不少人在议论和相互传递着这样一个信息:当地4名村镇干部轮奸一名上初中的14岁女娃,并致女娃大出血送医院治疗,引发网友的强烈关注,纷纷表示愤慨。

据《华商报》报导,11月25日,一则名为“听说略阳县郭镇出了几个××!”的帖子出现在汉中贴吧,该帖原文如下:

“在两个星期前,陕西省略阳县郭镇,一名村长和3个镇ZF工作人员吃完饭喝完酒之后决定出去消遣,然后就到学校××了一名14岁的镇上女学生,致其大出血……希望大家将此帖顶起来,引起汉中所有人的注意,用网络的力量将他们绳之以法!谢谢大家!”

11月28日,略阳县一位出租司机很肯定地说,这件事是真的,大概发生在11月中旬,在略阳县一酒店,4名男子将一名不足14岁的少女轮流施暴,致其大出血。该司机还说,这4名男子系略阳县郭镇村镇干部,已被警方抓走。

另有知情人士介绍得更具体,事发地点为略阳县电厂路的东昊大酒店,少女大出血后被送至略阳县天津中医院进行抢救。其中一名男子系郭镇西沟村党支部书记,另3名男子系略阳县郭镇公职人员。

其中一些公职人员称,当晚4个人带到宾馆的不止一名未成年少女,大概有三四名,只不过14岁的这个女孩出的事更大。或许是发生在自己身边的缘故,在郭镇镇政府周围,群众对此事掌握得似乎更为“详细”,几名群众告诉记者,出事的共有4人,一人是郭镇西沟村支书,姓魏;两人是镇政府的工作人员,一人姓蒋,一人姓赵;还有一人是修建高速路的老板。

网友关注,纷纷表示愤慨。

妈的,有娘生,没爹教的。。说他们是禽兽,那是对生灵的污辱!!!这人就该被凌迟处死!!

干部少女轮奸,太龌龊了,这类人渣知法犯法,藐视法律的威严,应该拉去枪毙。

干部少女轮奸,这个事件发生后,陕西警察定论14岁幼女卖淫,你们什么时候在落阳县改的法律。要不就是收受了犯罪嫌疑人家属的贿赂。真他妈给陕西人丢脸。

叫人震惊!这是个什么社会?!

真是叫人难以接受,因为这不又叫人联想到731部队的恶行,捐官的标准太低了吧,把那个源头查了,一起枪毙吧,我们需要的是人民······

帝国良民博客评论认为:对14岁的小女生以及她的家人来说,这无异于一场横祸和悲剧。这绝不能简单的看作是一次酒后乱性的偶然,而是酒后肆无忌惮的真实心态和狂妄表演。这种禽兽不如的行为,恐怕黑社会也自叹不如,但它就真实的发生在了几名村镇干部和暴发户老板的身上。

而近年来不断曝光出来的官员强奸或猥亵幼女案,官员艳照门、官员裸聊等等丑行,无一不在凸显出一些为官者道德的堕落和价值的扭曲,官场德行沦落。

作为最基层公务人员的村镇干部道德和法制意识堕落至此,已经完全丧失了基本的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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