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公交因「超載」被罰款 網友:經濟真不行了

【新唐人北京時間2023年08月23日訊】中共財政陷入危機,「罰款經濟」大行其道,各種奇葩罰款不斷刷新人們的認知。四川南充市一輛設有乘客拉環的公交車因「超載」被罰款,司機還因此丟了工作。

近日四川南充市中級法院一份行政判決書引發輿論關注。根據判決書,2018年11月8日,南充市儀隴縣一名吳姓司機駕駛公交客車從儀隴縣公交總站駛往安溪潮村公交停靠站,途中被儀隴縣交警大隊幾名協警攔停。協警稱該公交客車核定載客16人,卻載有乘客24人,於是以「超過額定成員20%」爲由,向司機下達所謂「違法通知書」,要求他15日內到交警大隊接受處理。

事後司機提出申辯意見。但到了2019年11月12日,儀隴縣交警大隊仍然對司機罰款1900元人民幣,並扣12分。

據陸媒報導,作爲公交車司機,他還是頭一次被交警攔查。對於「公交車還是能超載」,他更是不理解。

因爲被記12分,司機被扣留了駕駛證,又因爲沒了駕駛證,他被公交公司停工並停發了工資。

司機不服,於是將交警大隊告上法庭,要求撤銷處罰。同時另案提起國家賠償,要求交警隊賠償處罰而給他造成的停工損失,包括工資、社保等7萬餘元人民幣。

他提出,自己駕駛的是城市公交車,車上設有16個座位,也有多個拉環,乘客可以站立乘車,因此不算超載。另外,當天攔車的只有5名協警,沒有正式交警,程序不合法。

同年12月,儀隴縣法院判決撤銷了記12分的處罰,但只稱交警「適用法律有誤」,仍支持交警對他進行處罰,因爲他的公交車「沒有設置站立區」。

2020年3月,交警隊改換「適用法律」,將處罰變更為罰款200元並記6分。司機上訴到南充市中級法院,但二審維持原判。

一些自媒體日前報導此事,引發網民熱議。在大陸某門戶網站上,相關報導已有近4.7萬條留言。其中排在最前的三條留言總計獲得一萬多個讚:「笑死我了,還是都去唱羅剎海市吧」「那春運火車超載算不?」「公交超載?理論上只要能上就不算超載,這是不給打工人活路啊」。

(網頁截圖)

還有網友嘲諷:「北京協警們要查地鐵五號線十號線十三號線什麽的,那發了老財了。」

一名網民畫龍點睛:「看來經濟真不行了……」

此前中國各地就傳出各種奇葩的交通罰款案例,包括給走路「違規」的市民、不係安全帶的公交乘客開罰單等等。網民嘲諷:「直接搶就行了,費這事幹嘛?」

(責任編輯:周歸航)

相關文章
評論
新版即將上線。評論功能暫時關閉。請見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