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罪行錄之一百三十九:西藏的「一打三反」

整理:袁斌

文革時,西藏與內地一樣,也搞清理階級隊伍運動,許許多多的西藏人家破人亡。不久又「一打三反」(打擊現行反革命破壞活動,反對貪污盜竊、投機倒把、鋪張浪費的簡稱),其殘酷程度有過之而無不及。不少人因不堪恐怖與貧困,逃往印度等周邊國家。不幸被抓獲的,以叛國分子的罪名嚴懲。

據作家唯色記述,20歲的圖登晉美是拉薩中學高66班的學生,與女朋友華小青(半藏半漢)逃亡時被捕。小青在監獄裡遭到管制人員強姦,當晚自殺,晉美被公審處決。槍斃圖登晉美那天,五花大綁,背上插一塊牌子,脖子上捆著繩子。到刑場時,圖登已經被死了,臉腫得很大,慘白。昔日的貴族官員、文革時的「牛鬼蛇神」桑頗才旺仁增的小兒子也因企圖越境被槍斃。與其一起圖謀逃亡的3人,2人被槍斃,一個女孩被判20年徒刑。

有外逃的打算也會招致殺身之禍。在山南加查縣與曲松縣之間的波塘拉山修公路時,幾個家庭出身屬於領主或者代理人的年輕人,不堪生活艱難和精神壓抑,言談中流露出越境逃往印度的想法,被同伴格桑強久告密。修路隊的領導立即上報,從拉薩派來了數名解放軍,將幾個年輕人全部逮捕。不久,16歲的東覺和14歲的次多被公審槍斃,18歲的索朗勒扎在獄中被打死,被中共盛讚為愛國上層人士的擦珠活佛的一個16歲的外甥,被判刑20年。

河壩林居委會的一位瘋尼姑,60多歲,因將毛像倒貼在牆上被槍斃。1960年,拉薩穆斯林要求劃歸外籍,發生拒糧事件,一位活躍的回族穆斯林被當作叛亂分子處決。

無論公審還是處決,其親屬必須站在前排「接受教育」,而且既不准收屍,還要上交繩索費和子彈費,並須公開表態感謝黨消滅了階級敵人。很多人在獄中不堪折磨而自殺,也有人被虐待致死。

寬敞的拉薩人民體育場成為集合數萬人的公審大會會場,殺人的刑場則有好幾處,如沙拉寺天葬台附近、獻多電廠旁邊的天葬台附近、蔡公塘天葬台附近、古扎拘留所旁邊的天葬台附近、流沙河一帶。在天葬台附近執行死刑,並非為了將那些被處決者按照西藏傳統葬俗就地天葬。天葬習俗屬於四舊,早已禁絕。在解放軍軍人的槍聲中,一個個現行反革命分子一頭栽倒在草草挖就的亂坑中,有的人甚至腳掌露在外面,被野狗撕咬。

1970年和1971年的西藏,僅因1969年「再叛亂」被法院判決槍斃的就有295人。後來這295人有的被認為殺錯了,予以平反,先後給家人安慰費200元和800元。很多人認為,被槍斃的遠遠不止這個數字,因為光是邊壩和丁青兩個縣,一次就槍斃過100多人。絕大多數被槍斃的人至今沒有獲得平反。漢人陶長松說:「藏族人太老實了,槍斃他們的時候說突幾切(謝謝),給他們200元的時候也說突幾切,給他們800元的時候還是說突幾切,這些藏族人實在是可憐啊。」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作者提供/責任編輯:劉明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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