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最高院判推特勝訴 網絡科技公司如釋重負

【新唐人北京時間2023年05月19日訊】5月18日,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對涉及推特和谷歌的兩起訴訟作出裁決,判令硅谷科技巨頭不必對用戶發布的內容承擔責任。但在這兩項裁決中,最高法院迴避了美國《通信規範法》第 230條的問題,讓大科技公司鬆了一口氣。

據CNN報導,最高法院支持了科技平台公司的訴求,認為讓科技平台承擔更多責任,可能會破壞許多網站的基本功能,甚至可能給個人互聯網用戶帶來法律風險。

2月21日、22日,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受理了岡薩雷斯訴谷歌案與推特-塔內爾案。

這兩個案件都與恐怖襲擊有關。

2015年11月,恐怖組織「伊斯蘭國」(IS)在法國巴黎製造恐怖慘案,共造成至少130人死亡,美國公民諾赫米·岡薩雷斯是受害者之一,其家人事後將谷歌公司告上法庭,原告訴稱,谷歌旗下的視頻平台Youtube基於算法向受眾推送了恐怖主義內容,涉嫌觸犯美國反恐法,應對岡薩雷斯之死應承擔責任。

另一起案件是2017年IS襲擊土耳其伊斯坦布爾時,一名約旦公民不幸喪生,其家人以網絡平台內容管控不當為由將推特、谷歌和臉書告上法庭。地方法院支持了原告的訴求,但是,推特公司以地方法院擴大解釋美國反恐法為由上訴,最終官司打到了聯邦最高法院。

這兩起案件都涉及到美國《通信規範法》第230條,此條款規定,對用戶發布的相關內容,網絡平台免於責任,此條款被稱為網絡科技平台的「豁免權」保護傘——即平台用戶發布的相關內容,不應該被視作平台行為。

近年來,《通信規範法》第230條在美國各界引發廣泛的爭議。一些共和黨議員認為,該條款賦予了社交平台過多「言論審查」自由,對持保守派觀點的用戶不公;民主黨則認為,網絡平台在該條款保護下,即使散播不實信息與仇恨言論也可以避免被追責。美國總統拜登與前總統川普都曾公開抨擊第230條,要求廢除該條款。

在口頭辯論中,聯邦最高法院的法官們就社交媒體平台是否應對平台散布恐怖宣傳承擔責任進行了辯論。

首席大法官約翰·羅伯茨 (John Roberts)表示,儘管YouTube可能會使用算法來推動用戶觀看視頻,但該公司「不應對視頻內容······或傳輸的文本負責」。

判決書由法官克拉倫斯·托馬斯(Clarence Thomas)撰寫,托馬斯在判決書中寫道,原告試圖讓Twitter、Facebook和谷歌「對傷害他們的恐怖襲擊負責」,但法院得出結論認為,「原告的指控理由不足以證明這些被告協助和教唆ISIS實施攻擊。」

他寫道,在線平台與夜總會襲擊事件之間的可比性「相去甚遠」,「像IS這樣的壞人能夠使用網絡平台來達到非法的目地」,「就象壞人也可以通過手機、電子郵件或互聯網作案一樣」。

托馬斯的意見反映了法院在口頭辯論中的仍未明朗的問題,即什麼樣的言論應該引發社交媒體的責任,以及什麼樣的言論值得保護。

這一判決結果不僅會讓谷歌鬆一口氣,也讓許多不希望削減互聯網平台法律保護的網站和社交媒體公司如釋重負。

(責任編輯:李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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