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議員將提兩黨立法 制止中共活摘器官

【新唐人北京時間2020年11月24日訊】美國國會議員正努力制定新法,咎責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中共官員。

在「反對強制器官摘取醫師組織」(Doctors Against Forced Organ Harvesting,簡稱DAFOH)11月19日舉辦的視頻會議上,專家們表示,二十多年來中共政權持續活摘法輪功學員的器官,殺害了大量的法輪功學員,而醫學界卻對這一暴行視而不見。

美國聯邦眾議員夏波(Steve Chabot)在會議上發言時說,他正在眾議院領導制定一項兩黨法案,該法案很快就會出台。

他說,立法的目的是「追究中共官員迫害法輪功的責任,並希望能打擊活摘器官的野蠻行徑」。

「還沒有完成,立法還沒有完成。我們還在談判中,但我希望我們就能儘快提出這項法案。」夏波說。

法輪功,又稱法輪大法,是一種以「真、善、忍」為指導原則的精神修煉,結合了溫和的冥想練習。

這項修煉方法在1992年傳出後,迅速得到廣泛普及。據當時的官方估計,到1990年代末期,有7000萬至1億名法輪大法修煉者。前中共領導人江澤民認為,這一個龐大的修煉群體是一種威脅,他於1999年7月發起了殘酷迫害。

從那時起,法輪功就受到了中共政權的嚴酷迫害。據法輪大法信息中心,數以百萬計的法輪功學員被投入監獄、勞改營和洗腦中心,在那裡遭受酷刑,迫使他們放棄信仰。獨立調查發現,他們被強行摘取器官。

眾議員夏波與「反對強制器官摘取醫師組織」一起召開視頻會議,向美國議員簡介了在中國這種由國家支持的、從良心犯身上活摘器官的情況。

「上一次眾議院通過譴責法輪功迫害者的決議,大約是在四年前。」夏波說,「從那時起,我們在國會議員和工作人員方面,有了很多人員流動。對許多人來說,這對他們來說可能是一個全新的問題。」

夏波所指的決議案,是2016年6月13日美國國會眾議院全體通過的343號決議案(H.Res.343),該議案要求中共立即停止針對法輪功學員和其他良心犯的「活摘器官」罪行,並要求進行可信、透明和獨立的調查。

會議上,兩位目睹中國監獄活摘器官的法輪功學員發表了證詞。

可疑的驗血和醫療檢查

劉·文斯頓(Winston Liu)是在美國一家國際公司工作的工程師,2005年因修煉法輪功遭到殘酷迫害而逃離中國。

「在1999年,我還是中國名校清華大學的博士生。」他在證詞中說。

「我曾是中國學術精英中的一員。和許多博士生一樣,我的夢想是成為教授,我喜歡在圖書館裡讀書和思考。我做夢也沒想到會被關進監獄,受到殘酷的折磨,身心受到虐待。我當時已處於精神失常的邊緣。」

劉先生被停學,當眾毆打,多次被拘留。後來,被判處三年有期徒刑。他的妻子是一名工程師,也被關進了監獄。這次關押使他失去了婚姻。

2011年,劉·文斯頓(Winston Liu)在加拿大班夫國家公園。(Winston Liu提供)

他說,雖然他遭受了各種身體上的折磨,但精神上的虐待更為嚴重。他在一個70平方英尺的房間裡,被單獨監禁了6個月。

在獄中,他接受了驗血和大量的體檢。

他說:「2002年7月的一天,我被叫起來,被要求和其他所有法輪功學員一起排隊。大約有40名修煉者在警衛的引導下來到與獄方相關的醫院。我做了驗血、X光檢查、眼科檢查、尿檢等。」

「我們被告知,這些都是定期檢查,是對每個犯人的健康評估。」他說。

但這是個謊言。當他在2006年得知兩名加拿大研究人員,正在調查有關中共活摘器官這個令人不安的說法時,他才發現自己接受的是潛在器官移植測試。

「我相信我已經被選為監獄中非自願的器官供應者」,劉先生說,如果他與一位正在尋找器官的病人相匹配,他就會被殺死。

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進行移植的指控,最早出現在2006年。前加拿大國會議員大衛‧喬高(David Kilgour)和人權律師大衛·麥塔斯(David Matas)進行了獨立調查,發表報告證實了這些指控。調查記者伊森·葛特曼(Ethan Gutmann)也對此進行了獨立調查,並出版了一本名為《屠殺》(The Slaughter)的書。

劉先生說,活摘器官僅只是中共對人民犯下的罪行之一。

一位因活摘器官而死的父親

另一位證人江莉(Jiang Li,音譯)分享了家人為父親尋求正義時所承受的苦難,她的父親死於中國重慶市的勞教所。

「我父親修煉法輪功,是一個非常健康的人。2009年春節期間,由於他信仰法輪功,被關押在拘留所。當我們去看望他時,他看起來很健康。」她在視頻會議發表的證詞中說。

然而第二天,她的家人接到勞教所的電話,他們說她的父親死於急性心臟病。當她和家人趕到殯儀館時,發現父親的遺體已放在冰櫃裡,身子還是溫暖的。

勞教所的警衛阻止了家人們追究真正的死因,並強行將他們拖出勞改所。他們被迫簽署了一份同意書,將其父親火化。

重慶市檢察長辦公室後來承認,她父親的器官被摘除,遺體被火化,但家人從未簽署火化同意書。

此後江女士一直嘗試為父親討回公道,但為了阻止她們,江女士和家人一直受到騷擾、威脅,並被監視,家裡也被洗劫一空。她的母親更被判處8年有期徒刑。

2015年11月1日,江莉(音譯)女士在紐約皇后區的法拉盛拿著父親的照片,江父因修煉法輪功被中共迫害致死。 (Benjamin Chasteen/Epoch Times)。

江女士也被她的雇主,上海航空公司(Shanghai Airlines)解僱。

「我全家人都修煉法輪功,多年來被多次關押和折磨。」江女士在作證時說。

「我們在北京請了兩個律師,但他們都因為接了我父親的案子而被警察毒打,律師執照也被吊銷了。」

檢察院多次向江女士提出,用金錢來換取她的沉默,但都被她拒絕了。

江女士現居紐約,但仍持續為父親的神祕死亡而感到悲痛與無助。

她說:「這種暴行今天在中國還在繼續。」她希望,美國國會能「採取具體行動」,幫助結束這種迫害。

法輪功學員被列為器官主要供應者

去年夏天,倫敦的一個名為「中國法庭」的獨立人民法庭,在調查後得出結論說,中國多年來「大規模地」活摘器官,其中,法輪功學員是人體器官的「主要來源」。

該法庭說,這種駭人的做法造成了「許多人可怕地、不必要地死亡」。

擔任中國法律顧問的人權律師哈米德·薩比(Hamid Sabi)在視頻會議上說,法輪功學員是器官的主要來源,因為他們「相對來說非常健康」。他說,他們不喝酒、不抽菸、不沉迷於不良飲食習慣。

薩比還指出,中國醫院可以「依照需求供應無限量的器官」。2005年,以色列心臟移植外科醫生雅各布‧拉維(Jacob Lavee)就看到了這一嚴峻的現實。

一位病人告訴拉維,他要去中國接受心臟移植手術,計劃在兩週後進行,但拉維知道在醫學上,不可能提前安排那種手術。

他意識到這只能是強行摘取器官的結果,於是他帶頭修訂了以色列《器官移植法》,並於2008年生效,從根本上禁止人體器官的買賣。

根據2012年12月發表在《美國移植雜誌》(American Journal of Transplantation)上的一項研究,該法案大大減少了來自以色列的移植旅遊。

反對強制器官摘取醫師組織稱,其他良心犯,如:維吾爾人、藏人和家庭基督徒也容易被摘取器官。

薩比說,目前已另外成立了一個獨立法庭,以調查新疆維吾爾人和其他穆斯林少數民族群體受到迫害的情況。

「有證據顯示,他們正在(新疆)建造了兩個新的大規模營地,大約可容納5萬名囚犯。在這兩個營地之間,他們建了一個巨大的火葬場」,薩比說,「而且它相當靠近機場」,這使得該營地很適合進行活摘器官。

推動有實際力量的立法

亞利桑納州立大學執行副校長、前美國國會議員邵建隆(Matt Salmon)敦促國會,應採取更多的具體行動來阻止器官販賣。

「我不確定僅提出譴責暴行的法案就足夠了。我認為,我們必須制定一項背後擁有實際力量的法律。」他在活動中說。

邵建隆指出,打擊這種暴行的一個方法,是對使用或購買中國器官的美國人,以及涉入活摘器官的企業進行制裁。

他說:「與其它國家相比,我們有更多的人口可能使用這些器官,所以,如果我們在美國打擊它,這將產生很大的變化。」

據反對強制器官摘取醫師組織副主任韋爾頓·吉爾卡雷斯(Weldon Gilcrease)稱,中國是唯一一個已知進行國營器官摘取的國家。

他在會議上指出,中國的強制器官摘取與黑市上的器官販賣有很大的不同。

他說,整個過程經過精心設計,是由中央政府指揮,涉及衛生機構、司法機構、監獄系統、勞教機構、軍隊和軍醫院的巨大犯罪活動。

吉爾卡雷斯也是猶他大學的醫學助理教授。他表示,廣大醫學界對這一罪行視而不見。

他強調,中共活摘器官並不是一個政治問題。

「雖然這些罪行的實施者是一個政治實體,但將醫生和醫療系統,變成中共犯罪的爪牙和打手是不可原諒的。」他說。

(轉自大紀元/責任編輯:王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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