賈敬龍抗強拆殺官案 爭議未休鍘刀已落

【新唐人2016年11月20日訊】新聞週刊(553)今年10月,中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了因強拆殺人的河北村民賈敬龍死刑,儘管法律界人士呼籲「刀下留人」,更有人質疑中共前重慶市委書記薄熙來妻子谷開來蓄意殺人都能保留一命了,為何賈敬龍非得死?不過這些呼籲都不管用了,因為河北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已經將賈敬龍執行死刑了。賈敬龍的死,體現在中共體制下,官民是一種什麼樣的關係?

爭議一年多的中國拆遷戶賈敬龍案件,在11月15號已塵埃落定。根據中共喉舌《新華社》報導,賈敬龍已於週二上午(11月15日)被執行了死刑

消息一出,輿論一片譁然。不僅引起國際特赦組織關注,在中國司法界也是備受爭議。網友吳必虎說,「和他一起死掉的,還有我們法律的公正性。對於不服從拆遷條件的拆遷戶來說,他們的抗爭常常以悲劇收場。」網友說,在這所謂公正的法律面前,拆遷戶的暴力是「罪當處死」,而拆遷隊的暴力則是「合法合理」或「不當」行為。

旅美大陸人權律師鐘錦化:「很多在中國大陸看似普通的案件,但調查一旦被網絡披露,一旦涉及到中國大陸一些敏感問題的時候,這個案件很快就成為一個不一般的案件,不簡單的案件,像賈敬龍這個案件也是一樣,他因為涉及中國目前社會矛盾最激烈的一個點,就是強拆,這是延續了很多年的對農民房子進行強拆,造成社會矛盾,非常嚴重的社會矛盾問題。」

賈敬龍前代理律師魏汝久:「就是村委,這個村委的權力太大,幾乎不受制約,這都是基礎性的問題。你(村委)得通過法院啊,你強行就把房子拆了,那正當嗎?特別是他還有18天就要結婚了,他已經通過他的二大爺去求情,這我結婚用,不要拆走,村委就是不肯,就是殺雞儆猴,就是強行給它拆了,就是為了強行推行拆遷制度。」

事情是發生在2013年2月,河北石家莊村民賈敬龍,裝修房子準備結婚,村主任何建華卻指使人將他的婚房強拆了,賈敬龍的未婚妻也因此離開他。隨後兩年,賈敬龍申訴無門。2015年2月19號,賈敬龍再次申訴無果,一怒之下,拿起射釘槍當眾射殺何建華。

此案一審、二審均判處賈敬龍死刑,到了2016年8月31號,中共最高法院簽發執行死刑的命令。

在這期間,各界人士及律師均呼籲「刀下留人」,他們認為,賈敬龍沒傷及無辜且自首,不應判死。更有人質疑中共前重慶市委書記薄熙來妻子谷開來蓄意殺人,天津大爆炸死百餘人,責任人都沒有被處死,為什麼賈敬龍非死不可。

旅美大陸人權律師鐘錦化:「我一直認為,在當局的眼裡,賈敬龍他不僅僅是一個普通的村民那麼簡單,他其實已經成為一個被當局視為非常可怕的,對他們甚至可以說造成基層政權、甚至影響到他們以後發展,以後的專制執政的非常嚴重的對立面的敵人。」

評論認為,賈案是目前拆遷財政體制與民眾財產的衝突、維穩體制與正義的衝突極致之典型。中共的體制要求賈敬龍必須得死,否則邪惡無法維持。資深媒體人高瑜在微博發文說,「賈敬龍成為強拆的最新犧牲者。」

旅美大陸人權律師鐘錦化:「這麼一個案件,充分反映中國大陸目前的官民矛盾的對立跟衝突,已經是非常非常嚴重,所以很多的稍微有點良知的(人),稍微希望社會能夠平穩發展的,這些人士都不希望這些矛盾再這麼激烈的下去,再這麼下去,這個社會肯定會像火藥桶一樣爆炸,所以大家都去關注這個案件,希望當局能夠重視這個案件,不要把這個矛盾太激化了。」

賈敬龍死亡前夕,12位法律學者和律師聯名致信給中共最高人民法院院長,他們希望司法機關敬重生命,以人為本,像重視貪腐官員的死刑限制適用一樣,審慎對待普通案件被告人的死刑適用,真正遵循「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則。

然而這封信並不受中共重視,「賈敬龍」終究無法在中共這個體制下存活。

成都作家譚作人:「實際上它(中共)是用這種案例,來為強拆為這樣的違法的行為撐腰,同時懲罰這個敢於反抗、敢於捍衛自己權力的這樣一些受害的民眾。」

就在賈靜龍被中共處決的隔一天,也就是11月16號,陝西省延長縣又發生因為土地補償款問題,村民殺死村官事件。

由於事件發生在同類案件賈敬龍被執行死刑的第二天,因此引發輿論廣泛關注。很多人將兩個事件聯繫在了一起。一個把村支書射殺的人剛被處決,這裡又一個村主任被捅死了。問題出在哪裏?

有律師分析說,中共在一片「刀下留人」的呼籲聲中,堅持處死賈敬龍,堵死了官民和解之路,逼迫後來的反抗者以更多「血的代價」進行抗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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