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地下錢莊「洗錢」手法大起底

【新唐人2016年03月23日訊】(新唐人記者陳遠輝綜合報導)近年來,中國地下錢莊日益成為各種犯罪活動轉移贓款的通道。據悉,自2015年4月至12月以來,僅浙江省一地被發現利用離岸公司和地下錢莊轉移贓款,涉案總金額就高達9000多億元。

近日,陸媒披露了地下錢莊洗錢的主要類型:

第一類:較為傳統的以境內直接交易形式實施的非法買賣外匯行為,即犯罪分子在國內外匯黑市進行低買高賣,從中賺取匯率差價。

第二類:以境內外「對敲」方式進行的跨境資金匯兌行為。地下錢莊團伙的境內賬戶接受客戶的人民幣資金,同時按照匯率折算後通過境外賬戶支付外匯,從中賺取匯差,反之亦然。

這是一種當前常見的非法買賣外匯類型。浙江金華市近日被發現的中國首例通過NRA帳戶(非居民帳戶)實施資金非法跨境轉移的「地下錢莊」案,就是屬於這一類型。

NRA帳戶是指在境外合法註冊成立的境外機構在中國內地開立的外幣或人民幣帳戶,旨在方便境外公司在中國業務結算。

據《經濟參考報》報導,案件的主要疑犯趙某,利用數十家境外空殼公司在內地開設的NRA帳戶,跨境轉移人民幣過千億元,涉及北京、廣東、安徽、江西等地區。

其主要作案手法,就是利用NRA帳戶的漏洞,及境外購匯沒有限制的特點,將人民幣通過NRA帳戶跨境轉移,在香港滙豐等銀行結匯後,打給買家提供的帳戶,每次向客戶收取千分之三至千分之五的費用。日常收益最多可達一百五十多萬元,在短短十個月的時間內,就獲利高達二千多萬元。

第三類:涉及澳門的境內銀行卡跨境取現套現行為。犯罪團伙利用大量境內銀行卡在澳門ATM機取現,並將境內POS機解碼後移機至澳門,供他人使用境內銀行卡刷取港幣等現金。

第四類:以掩飾隱瞞犯罪所得來源和性質為目的的洗錢行為。即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犯罪、恐怖活動犯罪、走私犯罪、貪污賄賂犯罪、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詐騙犯罪的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為掩飾、隱瞞其來源和性質,提供資金賬戶,協助將財產轉換為現金、金融票據、有價證券,通過轉賬或者其他結算方式協助資金轉移,協助將資金匯往境外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飾、隱瞞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來源和性質的行為。

責任編輯:趙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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