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微信公眾賬號發時政新聞 中共再控言論

【新唐人2014年8月7日訊】(新唐人記者田凈採訪報導)為了控制大陸社交媒體的言論自由,7日,中共當局頒布了《即時通信工具公眾信息服務發展管理暫行規定》,其中包括公共賬號未經批准不得發布或轉載時政類新聞。有大陸民眾認為,當局的目的是為了進一步壓縮民間的言論自由,有律師表示,這是違法的。

這個最新的規定是由中共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發布的,總共有十條規定,簡稱「微信十條」。在這個新規定的第七條明確表示,只有新聞單位、新聞網站開設的公眾賬號可以發布、轉載時政類新聞。即使取得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資質的非新聞單位開設的公眾賬號只可以轉載時政類新聞。至於其他公眾賬號未經批準則不得發布、轉載時政類新聞。

據大陸媒體報導,除了用戶「實名制」外,新規定還表示,使用即時通信工具服務的用戶,承諾遵守「七條底線」。 而違反協議約定的用戶則將面對「警示、限制發布、暫停更新直至關閉賬號等」處罰措施。

對於中共當局發布的最新規定,大陸網友尹春博士認為,這已經成為中共的慣例了,只要某一種社交工具影響比較大時,當局就會出台一些規定予以限制。

網友秀才江湖說:「當局打壓言論,從微博現在轉入到微信這一塊了,想方設法的監視老百姓說什麼。這個朝代很荒唐,公權力很囂張,什麼都敢規定,讓人感覺很可笑。生活在這個朝代說句真話真的是很難很難。」

大陸律師舒向新認為,當局頒布的最新規定,侵犯了中國老百姓的言論自由

他說:「根據《憲法》規定,公民是有言論自由權利,不符合《憲法》制定其他法律都是違憲的,是鉗制公民言論自由的。」

尹春博士表示,當局的目的是為了達到恐嚇,因為恐懼很多人想表達不同想法也不想表達了。在一時之間可能會有效果,但是並不會長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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