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助金補助失當 監院糾正台電

【新唐人2013年05月21日訊】(中央社記者蘇龍麒台北21日電)監察委員李炳南今天說,台電公司沒有落實管理運用協助金,甚至補助基隆市政府首長健檢費等無關項目;監察院通過糾正台電。

監察院上午召開財政及經濟委員會,會中監委李炳南、程仁宏提出調查報告與糾正台電案,獲得委員會通過,兩名監委下午召開記者會。

李炳南說,台電沒有依照協助金執行要點撥付協助金,甚至出現實際撥付金額超過應撥付金額,民國92年至100年間,累計溢支超過新台幣9億元。

他指出,台電公司的年度協助金有54%受協助單位連續3年沒被查核,協助金支應給台中市政府購買警備車輛,或是用於非電力設施周邊地區,甚至支應在空污費、一般事務費等,還拿來補助基隆市政府一級主管及首長健康檢查費,光健檢費部分,3年就花了172萬餘元。他說,這些都不是所謂的協助事項。

李炳南表示,有部分專案補助是辦理觀光旅遊或餐敘,與執行要點所定的補助事項相關性偏低,應檢討。

程仁宏說,台電還坐視屏東縣恆春鎮公所,以年度協助金補助居民電費,原本規定整棟建物或同一公司補助電表數不超過6個,但100年6至12月間,還是有數十戶到上百戶的電表超過6個以上,甚至有1戶23個電表的狀況;用電情況背離常情,有浪費公帑之嫌。

他表示,直到100年底恆春鎮公所發布新辦法後,才規定同一居民補助電表數不得超過6個,可見台電作為怠忽消極。

他說,後續將由審計部要求台電,對於不應補助的部分,該繳回的就應予以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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