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凱:為政第二(上)

【新唐人2012年10月16日訊】子曰:「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眾星共之。」

世間一切的道德規範都是用來約束自己的而不是苛責他人的,尤其是執政者絕對不可以借道德的名義貶低民眾、限制民眾、欺壓民眾,倘若政府給民眾樹立道德標準、建立道德檔案那這個政府一定已經腐敗不堪、黔驢技窮了。孔子說「為政以德」是要讓政府以道德自律,讓民眾以道德監督政府,萬萬不可本末倒置,政府有了自律和監督雙重保障會減少出軌次數從而使社會更加穩定和諧。道德不是來源於政府而是來源於民眾,道德是在民眾共同協商共同經驗下產生的,作為民眾權利的保護機構——政府應該無條件遵從這種共同協商共同經驗下產生的道德,否則政府就失去了其繼續存在的合理性。政府的權力源於民眾而不是民眾的權力源於政府,政府要無條件並且全面地接受民眾監督而不是民眾要無條件並且全面地接受政府監督,政府的存亡應該由民眾決定而不是民眾的存亡由政府決定,以上所說的這幾條原則是執政者應該遵守的最基本的道德規範,執政者絕對不可以超越!對於民眾道德的教育應該由文化、學術來完成,這種教育應該是在尊重個性和保障人權的原則下進行,由於以文化、學術來主導其過程也會是民主、自由的。

孔子的理想是執政者很有德行,他們就像北極星一樣璀璨耀眼深受民主愛戴。不過很可惜,這種美好的理想一直沒能實現。我們不要去盼望著執政者是君子聖賢,歷史證明這是不可能的,真正的君子聖賢是沒有機會取得執政地位的,這也是人類的悲哀之處。即便一個人道德很高尚,但是當他擁有了強大的權力的時候必然會走向反面,絕對的權力導致絕對的腐敗。我們最好就把執政者看成一個和我們一樣的普通人,在這種前提下設計出限制權力防治腐敗的社會制度,這是對民眾和政府的雙向保障。其實孔子也未嘗沒有看到這些問題,我們一再強調的禮就是一個限制政府權力的制度,回到我們當今社會,與古代的禮相對應的就是法制,孔子以禮治國的理想沒能真正實現那我們現代人就應該繼承孔子的偉大精神實現以法治國。實現法制是政府和民眾共同的事業,尤其是政府更要積極去推動以顯示出現代化政府的道德,倘若政府所付出的誠心和所做的努力達到一個美好的程度說不定也會出現「譬如北辰,居其所而眾星共之」的局面。爲什麽說推動法制是現代政府的道德呢?法制的實現有一下幾點作用:其一限制政府權力保障民主人權,其二打擊邪惡勢力扶植善良人群(也就是懲惡揚善),其三減小社會差距(主要是財富差距、地位差距、機會差距)實現人人平等。我們所提到的這些內容都是政府的分內之事,能做到就證明政府遵守了它應遵守的基本道德做不到就只能說明這個政府腐敗缺德。

子曰:「詩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無邪』。」

《詩經》作為一部藝術作品備受推崇,儒家更是將其抬高到經的地位。孔子用一句話來概括《詩經》說它思想沒有偏邪,可是藝術作品有什麽好偏邪不偏邪的呢?它只要能夠巧妙地表達人的情感不就夠了嗎?孔子對《詩經》的態度顯然是功利的、實用的,他希望《詩經》能夠教化人心以至於使社會風氣優良純正,達到安定社會的作用。相傳我們現在所看到的《詩經》是經過孔子刪改過的,也就是說裏面的每一首詩歌都得到了孔子的肯定。那我們翻閱《詩經》就會發現很多篇章都是很清新自然的,而且其表情達意都是很自然的絲毫沒有矯揉造作,很多篇章對社會和政府的批判也是切中要害毫不留情的,無論是表達個人的性情還是對社會和政府的批判《詩經》所表現出來的內容都是淳樸無偽的。由此我們可以看出雖然孔子把《詩經》的教化作用看的很重但是他也並沒有抹殺掉其偉大的藝術價值,否則孔子直接把那些表達個人情感的篇章刪除掉就可以了。除此之外我們還可以看出孔子本人的思想是很淳樸的,對待六經以及其他古代流傳下來的文化都是以其原貌而批判繼承,絕對不會像後世學者那樣大量穿鑿附會。《詩經》的藝術價值在以後越來越被遮蔽,這都是後世鄙薄偏狹之人穿鑿附會的結果,他們漸漸地把《詩經》變成了一部迂腐不堪的道德讀本。

雖然在孔子的時代《詩經》並沒有腐敗變質,但是孔子對於《詩經》的實用、功力的態度也為其埋下了隱患。詩歌的作用完全是表達人的思想感情和純真性情,不應該有所謂的道德教化作用,尤其不應該被執政者利用來作為執政工具。不管是詩歌,任何文化、藝術如果被政府用來給民眾洗腦那它必然會變得僵化、迂腐以至於最後瀕臨滅亡,而且在此過程中民眾會自然而然地去排斥這種文化、藝術,在心裡上就會把它拒之門外,這樣一來文化、藝術的精華也就不能被民眾吸收而加以享受,這豈不是形成了雙輸的局面?政府對待文化、藝術應有的態度應該是尊重和保護,給其創造自由寬鬆的生存環境,不要去管它是不是「思無邪」,而且正邪的標準也不應該由政府來制定。詩歌是人類天性的自然流露,既然是天性的表現那還有什麽邪正之分呢?即便是會出現所謂的偏邪那也應該由民眾自己來取捨,凡是不符合人類天性的文學作品自然會遭到民眾淘汰,何必政府多管閒事呢?總之一句話,文學藝術要表達人性而不能用來壓抑人性。

子曰:「道之以政,齊之以刑,民免而無恥;道之以德,齊之以禮,有恥且格。」

從這句話當中我們可以看出當時天下大亂禮崩樂壞,各個諸侯國實行嚴刑峻法慘無人道,百姓被逼無奈鋌而走險,弱肉強食生靈塗炭。除了政局動盪不安當時的思想也十分活躍,我們常說的百家爭鳴我想絕不會是一個誇張的說法,只是最後能夠流傳下來的只是少數的幾家而已。我們何以從這一句話中看出這些歷史訊息呢?孔子說以政府的法令來管理民眾以刑罰來使民眾齊整,這樣雖然民眾不再有悖政府但是會沒有羞恥心,這是從正面反應當時的狀況。以道德來管理以禮法來整齊,百姓就會有羞恥心而且會很端正,這是從反面反應當時的狀況。孔子所反對的說明愈演愈烈,所提倡的說明每況愈下。

諸侯的法令也就是政府的政策只具有短時效用,即便有正面作用也只是權宜之計,更何況很多情況下政策會帶來很大的負面效果以致出現政府越是調控情況越是惡化的狀況。政府政策只能應對突發事件而不能作為治國的根本措施,以政府政策作為主要手段來治理國家只能說明這個政府實在平庸無能。孔子這裡用到齊字,是希望民眾能夠各安其分,可見當時社會混亂不堪。孔子提出齊整民眾是爲了挽救當時混亂不堪的社會局面,但是在一個相對和平安定的社會裡民眾應該如何呢?儒家是比較重社會而輕個人的,這本來也沒什麼不對,但是這種思想畸形發展下去就會出現扼殺個性的現象,如果被執政者利用就會以此名義踐踏人權實行獨裁。董仲舒以後歷代君王獨尊儒術加封孔子,其目的就是蒙昧民眾魚肉百姓。在古代凡是提到刑都是指嚴刑峻法,這根我們現代所說的《刑法》迥然而異,古代的刑罰都是慘絕人寰滅沒人性的,雖然也有典章制度可循但是基本還是按照人的意志處罰隨意性很強。以這種摧殘身心的刑罰來治理國家使百姓齊整安分怎麼會出現良好的道德風尚?在恐怖政策之下人人自危朝不保夕誰還會去考慮人格?

道德和禮法不知道比政令和刑罰溫和多少,其出發點最起碼是人性。孔子的治國方略十分令人嚮往,但就是很難實現尤其是在春秋戰國以至於以後的獨裁社會。要想以道德和禮法治國首先執政者就要有人性富人情,並且一切的道德規範和社會制度都要自覺遵守,這對於獨裁的統治者來說根本就不可能!作為魚肉百姓的獨夫早已失去了人性更無人情可言,要讓其自覺遵守道德規範和社會制度簡直就是天方夜譚癡人說夢!孔子所希望的民眾有慚愧之心有端正之行根本不能靠政府實現,而應該反過來由民眾要求政府有慚愧之下有端正之行,以致最終誰都不必要求誰大家都靠自覺就算了,但是這種理想美好的情形出現還要很長很長時間,我們現如今的任務就是民眾監督政府要求政府「有恥且格」。

子曰:「吾十有五而志於學,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順,七十而從心所欲不踰矩。」

孔子把自己的人生歸納為六個階段,在不同的年齡做出相應的調整,使自己的人生能夠更上一層樓。這裡提到了年齡,我們不得不再談一下中國人對於年齡的認識。孔子這裡所列舉出的年齡不能看得過於死板,因為人不可能非要到那個年齡才會發生變化,以整數年齡來說明問題只是爲了方便而已,而且整數也具有代表性。跟西方相比中國人所說的年齡都是虛歲,也就是要比實際出生的年齡大一歲,中國人為何如此紀年呢?中國人認為受孕就算生命,母親懷胎十月後生產下來就已經過了一歲了。這個問題看似微不足道實際其牽涉到諸多社會問題,在當今世界文化交流無礙的情況下更會顯現出來,比如墮胎的問題。如果認為胎兒是獨立的生命體那成人就沒有墮胎的權利,如果認為胎兒屬於母親身體的一部份而不能成為獨立的生命體那墮胎就有了理論依據。我們在此不給墮胎下結論,引出這個問題只是想表明年齡背後的哲學觀點會引發很多社會問題。

孔子家貧,能有機會讀書學習已經實屬不易,而在古代能夠有機會上學讀書的少之又少,不像現在每個人基本都有上學讀書的機會。在教育不能普及的情況下就必然會形成兩種文化形態,士人的文化和白丁的文化,這兩種文化形態之間實際很難溝通交流,所以普通百姓所學到的文化都是經過簡化甚至歪曲了的,所以最精華的文人文化就不能夠普及到大眾中去。我們現在所看到的中國社會亂象跟這種文化隔閡是有很大關係的,中國人的很多缺陷實際上是被歪曲的文化所造成的。孔子「志於學」的是周代傳承下來的士人文化,但是因為孔子家貧那些普通百姓所必須要掌握的生存技能他也樣樣都會。孔子出身貧寒所以深知百姓疾苦,所以他以其後來學到六藝教化統治者限制他們的貪欲和權力以此來回饋社會。

到了三十歲左右孔子根據自己的學術成就有所建樹,其聲明遠播各個諸侯國。四十歲左右對自己的學術、理想堅定不移,不會再被外界的聲音所動搖了。孔子學習《易經》韋編三絕,到了五十歲左右終於通過《易經》瞭解了自然社會的運行規律,並且為《易經》作傳使這部古代占卜之書哲學化。六十歲左右能夠明確分別他人觀點二不會有所隔礙。到了七十歲能夠做到隨心所欲了。

孔子最後到達隨心所欲的境界是不斷通過學習而得來的,而且孔子的隨心所欲是不破壞規矩的,是自我限制的,只有自我限制才不會侵犯他人,不侵犯他人才會處處無礙。權貴們的隨心所欲絕對不是孔子的聖賢境界,而是魚肉百姓的土匪行為。處在上位掌握大量資源的人們一旦不能自我限制整個社會就跟著遭殃,在資訊發達教育普及的今天一定要設計出一套合理的法律制度來限制權貴,幫助他們達到「不踰矩」的境界。

孟懿子問孝。子曰:「無違。」樊遲御,子告之曰:「孟孫問孝於我,我對曰『無違』。」

樊遲曰:「何謂也?」子曰:「生事之以禮;死葬之以禮,祭之以禮。」

孟武伯問孝。子曰:「父母唯其疾之憂。」

子游問孝。子曰:「今之孝者,是謂能養。至於犬馬,皆能有養;不敬,何以別乎?」

子夏問孝。子曰:「色難。有事弟子服其勞,有酒食先生饌,曾是以為孝乎?」

這幾句話都是孔子對不同的人問孝道的不同回答,孔子的這些回答可以反映出當時社會大崩盤思想極混亂,對於孝道的標準人們也都很難把握。孔子對不同人的不同回答可能是對個人的對癥下藥,也可能是針對某一件事具體而談,但無論如何都是對當時社會癥結提出的施救方案。

孟懿子是魯國大夫仲孫何忌,懿是其諡號,意思是溫柔賢善。樊遲是樊須,字子遲,魯人,孔子弟子,他大約比孔子年少三四十歲。孔子對孟懿子的回答很簡短就「無違」兩個字,可是當時的情形會這麼簡單嗎?肯定是不會的,《論語》這樣記錄可能是爲了大家學習流通。之後孔子又跟樊遲詳細解釋,「無違」是不違反禮法。不要覺得行孝道的竅門是遵守禮法,孔子在此強調不違反禮法是爲了對治那些不知世上有父母的不孝子孫,孝道應該是發自內心的自然流露。禮雖然是不成文的規定,但是它具有強制性,這是做人的底線而不是做人的目標,就好比當今的法律。

孔子在此提出了一個很高的孝道的境界,就是父母只爲自己子女的健康擔憂而放心子女的其他方面,因為人總是會生病尤其是在醫療不發達的古代。我們最理想的境界是父母哪方面都不必擔憂子女,但是實際上是不可能的,在家庭本位的文化中尤其做不到。我們從孔子的這句話還可以看出孝道不是純粹感情的,而且孔子所希望的孝道是感情牽絆很小的,理智在應該在孝道中佔有絕對比例。孔子在後面又提出要「敬」,這也是人和動物的區別,這也是後事孝敬這個詞語的來源。孝敬是人特有的,是一種文化現象。自然界的動植物是沒有也不需要孝敬的,它們生存的法則就是自然規律(也有說動物是有意識的,只是比較低級而已)。既然孝敬是一種文化現象那就必須通過學習才能得知、掌握,所以很多人都來向孔子請教孝道,而孔子所教授的也是根據古代流傳下來的文化。後面孔子又對子夏說要承受父母的臉色,這也是敬的一種。在儒家倫理的文化中強調的是一種不對等,比如子女和父母,這種不對等的關係很難說是好是壞、是對是錯,因為子女小時候父母付出的多,父母年老的時候子女又付出的多,這樣不斷的循環往復。

這裡弟子是指子女和弟妹,先生是指父兄。在此,我們還要先解釋一個文化常識,就是先生。先生的意思是比自己先出生的人,中國人以此作為敬稱,表示對方比自己先出生比自己有經驗、有智慧,比如我們跟老師叫先生、跟醫生叫先生,這個詞跟男女是沒有關係的,不能狹隘的理解為丈夫。幫忙父兄做事、美食讓個父兄,這似乎還類似於動物,不太能體現出人的文化性,所以孔子強調要順城父母的臉色,其實還是再說明孝道是文化性的,是人類特有的。(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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