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案 槍手律師認判太重

【新唐人2012年5月11日訊】(中央社記者蔡沛琪台北11日電)中國國民黨中央委員連勝文遭槍擊案,板橋地院今天依殺人未遂等罪,判處槍手「馬面」林正偉24年徒刑。馬面律師說,刑度過重,林正偉平時孝順,是因衝動犯下大錯,將提上訴。

板院下午宣判,林正偉未出庭聆判,其委任律師陳振瑋表示,法官依殺人未遂論罪符合預期,但判處24年徒刑過重,將依法提起上訴,在二審幫他爭取應有的權利。

林正偉在五都大選選前之夜前開槍,律師表示此舉令大眾無法接受,也予以譴責,但林正偉平時孝順,且當時是因為一時衝動而上台開槍鑄下大錯,犯後也屢次向被害人表達歉意。

律師轉述,林正偉曾說過不會出庭聆判,「該怎麼判就怎麼判,不會有意見」,他會將判決結果轉告林正偉,並討論後續訴訟事宜。

對於連家不能接受「誤擊說」,律師重申,從種種跡象來看,林正偉要針對的是陳鴻源,而不是連勝文,一切就交給證據說話。

國民黨榮譽主席連戰之子連勝文,在民國99年11月26日五都選前之夜,為新北市議員候選人陳鴻源站台,遭林正偉槍擊,1名參加造勢晚會的民眾黃運聖則慘遭流彈擊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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