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位因"推特言論罪"遭勞教 王譯獲釋

【新唐人2011年11月10日訊】(新唐人記者朱智善採訪報導) 11月9日,因在Twitter微博上發表言論被判勞教一年的中國維權人士王譯(程建萍)獲釋,警方釋放他之前,扣押了她所有的信件和筆記。王譯目前自由仍受到限制。

中國河南知名的維權人士王譯(原名程建萍)經過一年的勞教后,11月9日獲釋。警方釋放她之前,強行扣押了幾十本筆記、日誌、網友寄給她的明信片和與未婚夫華春輝的通信。目前,王譯被河南警方軟禁在一家賓館內。

2010年10月四川棉陽發生抗日遊行,10月17日,華春輝就四川綿陽的"反日遊行"事件,在Twitter微博上發出對中國很多狹隘民族主義的"憤青"們不滿的推文。王譯因為在轉發的一付諷刺畫上加了「憤青們,沖啊!」五個字,在2010年11月15日上午,被河南警方帶走。

10月28日王譯參加未婚夫華春輝生日宴時,二人被無鍚警察帶走,其後王譯被軟禁在河南省新鄉巿長垣縣一間賓館,約半個月後,她收到新鄉巿勞教委的決定書,指她「擾亂社會秩序」,判勞教一年,王譯進入勞教所后曾絶食抗議。

王譯向本台記者講述了當時的情況: 「去年十月十七日四川棉陽發生了一個抗日遊行。我在網上看到一付用灰畫成了一個圖,諷刺憤青搶遊人的日本產照相機,攝像機,搶,雜,摔,然後畫成灰,諷刺這些抗日憤青,擾亂公眾秩序。我覺得他諷刺很到位,我也認為抗日憤青不能搶奪私人財產去摔打,我就在那付畫上加了5個字,「憤青們沖啊」,他們就把我勞教了。」

王譯表示,在她出獄之時,警方強行扣留她一年來所寫的筆記、回憶錄和日誌。

王譯說: 」今天出耒我真的很絕望,我在裏面寫了30幾本日記、回記錄、信件都被他們扣留了。扣留了我的私人物品,我就不走,要求歸還我,結果我是被幾個人抬出來扔上車的。」

王譯被扔進等候在外的王譯妹妹的私家車中時,發現當地國保大隊長正在車中等候,並直接將她帶到她老家長垣縣的新新快捷賓館,並讓她在這裏"休息"幾天。還警告絕不允許她離開長垣。

王譯回顧一年的勞教經歷,她在裏面拒絕接受中國當局加諸的罪名:

王譯: 「這一年我無論怎樣,從使到終一直認為我是一個守法公民,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三十五條,公民有言論自由,明明白白的寫著的。因為這五個字,我根本夠不成被勞教的。」「我進了勞教所首先聲名:我沒有違法,我不是罪犯,我不剪頭髮。古代沿用下來的這種坤刑,是一種侮辱,體膚毛髮,受于父母。只有父母有權剪我的頭髮,抗爭三天。我不參加勞動,也不接受教育課。不認罪悔過。我一天也沒有參加過勞動。」

王譯說,她被勞教半年後,要求減刑,當局卻欺騙她,要她寫了悔過書才能減刑

王譯: 「這是我的底線,我不能黑白顛倒。我肯定不會做的,這是我誓死捍衛的。我寫就說明我錯了,我說我沒有犯罪,我沒寫悔過書,他們就不給我減刑。我說我沒有犯罪,我不能受休罰,讓我勞動我是應該有報酬的。我下樓以後,就在那寫字看書,寫日記,回憶錄。我寫了三十幾本。」

王譯僅僅因其在推特上發表言論,不經審判被中共當局判處一年勞教,她是第一位因一條推文成為良心犯的中國人。

在勞教所里,王譯被隔離,一直有四到六名警察看守,不讓她接觸到訪民、基督徒、或是法輪功人員等。王譯強調,現在中國的法律,是一個惡法。

王譯: 「它打著維穩的名義,隨便找一個借口把他看不慣的,不聽話的,以擾亂社會治安抓進去。」」在進勞教所之前,我一直在為別呼籲。因為一直在發生執法犯法的事情。已經迫害了很多人,我一直在呼籲。現在我也成了受害者。當然,我要討回一個公道,以前是為別人,現在是為自己。」
」希望每個中國人都應該想一想,維護自身的權利,捍衛民族和國家的尊嚴,是從捍衛自己的尊嚴和權利做起,如果每個人都會知道捍衛自己權利,我認為這種邪惡和這個邪惡的制度就不會這麼猖獗。一定要有法律意識,維權意識,和抗爭意識。」

王譯長期致力於民間維權,曾參与中國多起維權活動,如聲援四川民主人士劉賢斌、湖北襄樊"高鶯鶯案"、北京被警方毆打致殘的維權律師倪玉蘭、"結石寶寶之父"趙連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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