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曉軍:閱讀隨想-中華之聖女林昭

【新唐人2011年7月8日訊】假如林昭活到今天,才79歲。哦,虛80了。

「『平心而論,林昭那時的言論,實際上都是常識。』林昭的同學說。」

常識、常理、常情、常規……不就是普世價值觀嗎?共產主義,反人類社會的基本道德與起碼法規;共產主義的信徒們,在全世界製造的冤獄與黑暗,遠遠超過了黑暗的中世紀。

世界終究會成立個法庭,審判共產主義。  

林昭,「結識了另一位右派,開始了一段遭到官方反對的戀情,在申請結婚未果后,男方被發配新疆勞改……」

林昭有過美好的愛情,黨剝奪了她的婚姻權。

剝奪了也好。這樣,林昭就更可以稱得上聖女――中華之聖女。

「這些血書能夠最終保留下來,並傳遞到胡傑手上,有賴於數位『具有人性』的公安幹警。至今,我們不知道他們的名字。有人告訴胡傑,他們中有人為此獻出了生命。」

而更多的,卻是沒有人性的畜生,包括在今天的網路。楊特務就是其中之一,是他讓李線人、把冉雲飛送進了大牢。

歷史,會撥開所有迷霧,讓我們看到真實,也同樣會懲罰他們。

「張元勛,是胡傑採訪到的惟一一位見過獄中林昭的人。」

「她穿一件白色襯衣,很臟。外面披著夾的外套,也很破舊。手裡抱著一個破布包。頭髮很長,最明顯的是,三分之一的頭髮都白了。頭上頂了一塊手絹,上面是血寫的字——冤!」

那時,她才34歲呵!黨,卧草泥馬!  

「1968年4月29日,她被槍決于上海龍華機場。第二天,一名警察到林昭家裡,說了三句話:『我是上海市公安局的。林昭已在4月29日被槍決。家屬要交5分錢子彈費。』」

36歲,人被冤殺了,家屬還要交5分錢子彈費?僅憑這一點,毛澤東就不應該睡在紀念堂,而應該下地獄。  

「陰謀推翻人民民主專政罪」、「反革命罪」?

歷史,驚人地相似――「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顛覆國家政權罪」。

林昭說:「我相信成千上萬個雞蛋去撞擊,這頑石最終會被擊碎的!」

錯!無論多少個雞蛋,也無法擊碎頑石;但,頑石終究會被風化。而雞蛋們的慷慨赴死,是中國唯一的希望!世界亦然。  

「人人要平等,自由,和睦,和藹,不要這樣咬人!」這不就是普世價值觀嗎?

可,我們每時每刻,都被狗特務盯著。這些狗特務,都很有錢,還都是外國籍(假洋鬼子),上天為什麼不懲罰他們?為什麼?沒有道理的呵!

林昭(1932.12.26-1968.4.29),毛澤東(1893.12.26-1976.9.9)。

我不懂命理,但我覺得也許會有什麼說道。  

多年以後,「北大的追悼會上,輓聯:上聯是『?』,下聯是『!』。此時無聲勝有聲――『北大』風雲」。

不,橫批是:北大無恥、時代無恥、黨無恥之極!

注:本篇為《顧曉軍,九月隨想(三六)》

2011-4-30 于南京

文章來源:作者本人提供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相關文章
評論
新版即將上線。評論功能暫時關閉。請見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