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墓地使用20年要續費引起不滿

【新唐人2011年4月7日訊】中國繼天價墓地惹非議外,墓地20年使用期限過後要交管理費,才可以繼用墓地也引發不滿。業者澄清墓地使用期限跟土地使用年限一致,為50年或70年,但收費標準沒有規範,學者呼籲政府統一收費標準,防止業者漫天要價。

中國炒墓堪比炒房,近日有大陸網民在網上發佈“十大天價墓”,一些豪華墓地每平方米售價比別墅價還貴,另外關於公墓“20年使用期限”的規定,也引發不滿。

山西藍先生:「我們這邊是6萬塊錢一個公墓,一個很小的地方,一平方米左右,20年以後完了政府再向你要錢,很多人去反映這個事。」

據報導,目前多數城市都將墓地使用期限定為20年,也有極少數定為30年,不少地方已經開始續收管理費。天津公墓工作人員胡先生表示,墓地使用期限跟土地使用年限一致,為50年或70年,管理費一般以墓地價格的10%計算。

胡先生:「現在國家沒有一個統一說法,按有關規定應該和商品房是一樣的,眼下買墓地20年是不收管理費,20年之後才收。」

瀋陽市龍生墓園工作人員介紹,管理費以20年為一個繳費週期,只要按期交納費用,即可繼續使用墓地。

工作人員:「我們墓地有50年,有70年的,從幾千到幾萬到幾十萬都有,管理費按照當時國家規定。」

山東大學社會學教授王忠武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墓地使用應儘快出臺統一收費標準,防止一些墓園經營者漫天要價。

新唐人記者熊斌、李玫採訪報導。

相關文章
評論
新版即將上線。評論功能暫時關閉。請見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