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長對女教師欲行不軌 教育局長:很正常

【新唐人2009年10月20日訊】陝西安康市石泉縣一小學校長半夜撬開隔壁女教師的窗戶翻進宿舍對其動手動腳欲行不軌,遭到女教師的拒絕和反抗沒能得逞。考慮到自己的聲譽,女教師沒有報警,只是將此事舉報反映給縣教育局局長,期望對校長進行懲處,並將自己調離該學校,但局長認為這很正常,時隔一年多仍無結果,使女教師長期背負著沉重的精神負擔。

石泉縣小學女教師張嵐(化名)說起那不堪回首的一幕:2008年6月14日(週六),由於要帶自己的學生到縣城參加第二天的考試,當天晚上她和其他的3名六年級的老師住在學校裏照看參加考試的住校學生,15日淩晨1:30時左右,住在自己隔壁的校長王某突然撬開窗戶翻進了自己的宿舍,來到床邊對睡夢中的她動手動腳欲行不軌。

張嵐非常害怕,極力拒絕反抗,在撕扯中告誡王校長:你都這麼大的年齡了,這樣做對得起你的妻子和孩子麼?你再不走我就呼救了。因怕驚動了其他教師和學生,王校長倉皇逃離。

事件給張嵐的身心造成極大傷害,躲回縣城的家裏不敢到學校上班。由於對方是自己上司,自己還得在學校工作,擔心此類騷擾事件再次發生,在她的電話要求下,6月18日王校長給她親筆寫下“保證書”,並讓人捎給了張嵐。

張嵐說,考慮到自己的聲譽,張嵐沒有報警,也沒有把騷擾事件告訴給其他同事,只告訴給自己丈夫。夫妻倆經過長時間的反覆考慮,在丈夫的支持陪同下,於 2008年11月將騷擾事件以書面材料舉報反映給了石泉縣教育局局長董滄海,要求進行小範圍的調查,要求對王校長進行懲處,並將自己調離該學校。但時隔一年多,教育局的調查處理至今仍無結果。

石泉縣教育局辦公室主任在電話請示在市上開會的董局長後表示,雙方當事人的說法出入較大,調查目前還沒有結論,也未對校長進行任何處理。王校長的解釋是:“我誤認為她喜歡自己”,並說:“半夜時分進入張嵐宿舍是開玩笑”,張嵐拒絕後就退出了。

而張嵐說:“這樣的校長能否再當校長?還想讓教育局給自己換個環境,每天待在他的手下工作,想起來就如同吃了只蒼蠅般的噁心。”但“董局長竟然說酒後出現此類事情很正常,再說也沒把我怎麼樣!此事一直沒有處理。”(轉自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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