倪玉蘭二審擬不開庭 重要證據不准律師查閱

【新唐人2009年3月11日訊】(自由亞洲電台記者丁小報導)被以妨害公務罪一審判刑兩年的北京維權人士倪玉蘭的辯護人日前收到法院通知,稱將書面審理她的上訴,律師對法院在拒絕出示主要證據的情況下二審不開庭處理表示質疑和抗議。

北京維權人士倪玉蘭涉嫌妨害公務罪一案進入二審程序,她的代理律師日前收到法院通知不會開庭審理,要他們盡快呈交書面辯護詞;與此同時律師要求審閱一審重要證據──關於所謂倪玉蘭打警察的錄像,卻遭到法院的無理拒絕。辯護律師劉巍週二告訴本台:「 我一直認為那光盤是最有力的證據,只要播放我們就知道有沒有踢警察,罪與非罪就是很明了的事情,但是現在法院明確不會給我們看。昨天法官告訴我是因政法委的干涉。」

倪玉蘭一案在多次延期後,12月中法院突然宣佈一審開庭,在沒有辯護律師,只有一名家人獲准旁聽的情況下進行,而公訴方指控倪玉蘭打警察的重要證據,現場的錄像並沒有在庭上播出,所有證人也沒有出庭接受質證。開庭兩天後便迅速有了一審判決。

據悉被告律師已經提交律師建議書要求二審開庭,以及公訴方出示重要證據。倪玉蘭的另一位律師李方平說:「這個案件我們認為不符合不公開審理的條件,所以必須公開審理。」

任職法律工作近二十年的倪玉蘭,02年因協助被拆遷戶維權早公安毒打至雙腿殘廢,她就此酷刑上訪申訴時又被以妨礙公務罪判刑一年,出獄後專注維權活動,協助各種利益被侵害群體爭取權利,過程中屢次遭拘押毆打。08年4月倪玉蘭在抵抗對自家房子的強拆過程中被公安抓到派出所,其後更被以踢打警察的指控刑事拘留,其後被檢察院以妨害公務罪批捕。

據反映,被以打警察為理由送看守所的倪玉蘭當時傷痕纍纍,辯護律師李方平週二告訴記者:「倪玉蘭本人陳述,剛進看守所的時候他是遍體鱗傷,看守所拒絕接收,在各方參與下在醫院驗傷。但這個驗傷情況整個案卷沒有附錄。」

倪玉蘭的丈夫董學勤認為妻子經歷的是發生在京城的躲貓貓事件,公檢法違法並蓄意搆陷以打壓維權人士,他呼籲社會關注冤案發展:「雲南的躲貓貓就是警察說謊編的,倪玉蘭的案件也是警察自編自演的醜劇,本身是警察從家裡把她綁架到公安機關,又被搆陷她踢警察,一審法院不許辯護人,不許公民旁聽,不准公民旁聽,沒有證人到庭接受質證,包括列我為證人都不讓我到庭,還不讓倪玉蘭做法庭陳述。政法委領導的公檢法在迫害倪玉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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