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英九市長特別費案開審

【新唐人】國民黨前主席馬英九涉嫌貪污市長特別費案﹐4月3日星期二﹐在台北市地方法院開審。馬英九已表示,即使一審判決有罪,他仍將參選下屆總統。

國民党前主席馬英九在台北市長任內特別費案星期二(4/3)首度開審,馬英九与其秘書余文在法庭上都否認控罪,兩人都表示沒有貪污。

立法院長王金平星期一已發表聲明說,由于國民党的總統初選一開始就已經為特定人士量身訂做,這是一場不公平的競爭,他將不會領表登記。

馬英九被指在1998至2006年出任台北市市長期間,申領1100萬元新台幣的特別費,並把這些用作公務的費用存入私人賬戶。台灣高等法院檢察署經過半年多調查後,上月根據貪污治罪條例正式起訴馬英九。

馬英九的辯護律師宋耀明表示,由于檢察官起訴馬英九的理由是馬施行詐術詐領市長特別費,他們有證据不是施行詐術,也有證据馬英九將特別費申報為個人財產,不是侵占公款。

馬英九被起訴後,因為國民黨禁止遭刑事起訴的黨員代表參加大選,決定辭去黨主席職務,以獨立身份宣佈參選總統。

特別費案下次開庭時間預計將在四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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